近日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
《宜昌医保便民服务二十六条》
1.简化材料和手续。基本医保转移接续时,不再要求参保对象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经办机构间无需邮寄相关纸质资料,通过国家信息平台即可完成转移接续办理。
2.缩短办理时限。基本医保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3.最多跑一次。参保人不再需要转入地、转出地两边跑,可自主选择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渠道线上办理或到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就近办理,并可随时在网上申请和查询办理进度。
13.实现医保业务“一窗通办”。医保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后台分办联办快办,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在一窗办。
14.拓宽网上办事渠道。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医保服务平台、鄂汇办APP、湖北智慧医保APP等渠道,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53项医保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项医保业务。
15.查询渠道、内容更丰富。参保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智慧医保APP、“医保心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个人缴费记录、消费明细、个人就医结算信息、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查询。
17.完善电子凭证使用场景。全市范围内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参保群众不需要持实体卡,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在定点医药机构看病买药。
18.推进医保服务经办向基层延伸。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等9个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9.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参保职工在宜昌市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就诊信息,主动核定生育津贴,自动将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无需线下办理。
20.丰富动账提醒功能。将医保业务办理结果主动推送至参保人,实现从“我要查”到“及时知”的转变。主动靠前服务,助力医保服务体验再提升。
21.引导群众就近享受身边的服务。参保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查询周边的医保经办机构及便民服务网点名称、地点、联系方式、服务形式等,并提供导航服务。
22.进一步优化完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报流程,推进互评互认,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诊断明确、可以直接认定的病种实行备案管理;不能直接认定、需要专家鉴定的,实行准入管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时间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23.实现医疗费用报销“一事联办”。医保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配合,群众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一次性办理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生育保险医疗费、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25.设立医保人社“联办”窗口。在宜昌市市民之家服务大厅设置医保人社“一事联办”窗口,参保对象线下可一窗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等医保业务。
26.推出医保协议网签模式。改进以往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签订纸质协议模式,定点医药机构法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在线完成注册和信息申报,经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在线签署医保协议。
来源 | 宜昌发布、宜昌医保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