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农村供养机构 集中照护失能特困人员 唤醒“沉睡的空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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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多项改革创新获民政部肯定。今起,本报推出《聚焦我省养老服务典型经验》系列报道,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敬请关注。

8月8日,骄阳似火,兴山县精神障碍失能特护院内,特困人员惬意享受空调带来的清凉。这家“特护院”位于兴山县昭君镇,为原县福利院改扩建而成。该县还有一家肢体失能特护院,设在黄粱镇农村福利院内。兴山县民政局局长万俭介绍,该县9个特困供养机构搬迁整合成4个特困供养点,兜住农村特困人员服务底线的同时,盘活了闲置资源。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全面推行县级失能特困集中照护模式,重点为农村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兴山改革破题

3家农村福利院可用于社会化养老

过去,兴山县2乡6镇的农村福利院,加上县社会福利院,共有床位700多张,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只有300多人,床位空置率达55%。福利院设施设备维护和运营费用逐年增加,负担越来越重。福利院工作人员待遇偏低,队伍素质不高、不稳定。如何破解这些难题?

6月,兴山县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全县建一家县级公办福利院,在古夫镇、黄粱镇、水月寺镇、高桥乡设4个供养点,对人财物统一安排、管理、调配。这5处的空床127张,接收了南阳镇、峡口镇、榛子乡农村福利院院民118人,仅余9张床,空置率降为2%,昔日“沉睡的空床”被唤醒了。“南阳镇、峡口镇、榛子乡农村福利院空置床位213张,可用于社会化养老,现已通过公开招标,由两家民办养老机构经营。”万俭说。

现在,兴山县愿意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如果能够自理,就由县社会福利院负责。统一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提升了院民的生活质量,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失能、半失能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则由两个“特护院”提供医疗康复、专业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使其生活有尊严。比如,兴山县精神障碍失能特护院服务外包给了宜昌弘仁疗养有限公司,还设立了精神专科医院,对精神障碍失能人员实施医养深度融合。

新增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则用于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市场需求。“榛子乡平均海拔1300多米,很凉快,我们提出‘夏养榛子,冬养南阳’,逐步实现候鸟式养老、旅居养老、田园养老等多形式养老模式。”万俭说。

多地机制创新

农村养老服务质效双提升

“在县市层面,兴山县、公安县、黄梅县、谷城县、英山县、大冶市、应城市等地开展特困供养机构改革的步伐较快。”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辉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2019年,省民政厅启动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创新试点,先后确定35个试点县(市、区),调整农村福利院建设布局,县级层面至少建设一所满足县域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专业化护理服务机构,合理布局若干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实现区域调整;推行医养结合模式,实现功能调整;大力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以服务外包方式为主的运营机制改革,创新社会化运营机制,推动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县级集中照护。

“今年,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在整体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全面推行县级失能特困集中供养模式。”刘辉说。目前,我省已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53个、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85个,对整合优化后空余床位较多或空置的农村福利院分类处置,如改建为日间照料中心,或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康养产业,充分发挥兜底线保基本作用。

已建成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绝大多数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委托运营、签约合作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政府兜底保障和集中供养护理能力明显提升。服务外包、委托运营等机制改革,将市场效率准则引入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与效率大幅提高。

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明显增多,民政部门行业指导和监管任务加重,倒逼运营方按要求增配养老护理员,培育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部分机构配有医务室及专门的医生,还有部分机构与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引入志愿者、社工提供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何四新 李光正 见习记者 汪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