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5〕58号)有关精神,推动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以下简称“个转企”),更好促进宜昌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登记审批服务,提升转型便利度
(一)优化审批流程。将“个转企”登记程序由传统的“先注销、后新设”模式整合优化为一次性变更登记,大幅简化转型手续。转型企业可继续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经营主体信息的延续性;在名称登记方面,允许企业依法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并在登记环节给予优先支持,助力企业保持品牌辨识度。
(二)精简申请材料。“个转企”过程中,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生变更,无需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部门将当场予以确认,并同步核发《营业执照》和《个转企证明》,实现“一次申请、当场办结”。
(三)延续行政许可资质。设立“个转企”综合服务窗口,为转型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材料指导、流程跟踪等“一对一”服务。针对已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若未发生变更且在有效期内,企业可凭《个转企证明》至原发证单位办理延续使用手续;若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发生调整,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个转企证明》,分类采取变更、注销或新办等方式,高效办理相关手续。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减轻转型负担
(四)减免权属划转(变更)税费。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划转的,按规定免征契税;“个转企”时,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条件,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五)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转型企业符合国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条件的,可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六)精准减免增值税。转型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项目适用3%预征率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切实减轻企业流转税负担。
(七)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转型企业,按规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全方位减轻企业税费压力。
三、用好就业社保政策,稳定用工环境
(八)发放多类就业群体补贴。转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按规定对其缴纳的社保费用给予社保补贴;招用脱贫人口、退役1年以内退役军人并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九)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转型企业招用特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十)落实稳岗返还政策。转型企业参保缴费满12个月且裁员率达标的,根据企业规模,按规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资金用于稳岗。
(十一)落实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降低转型企业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压力。
(十二)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转型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设备”、转岗转业、新技师、新型学徒制等培训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在岗职工个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相关规定申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进一步稳定用工环境。
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破解资金难题
(十三)强化融资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开发“个转企”专项商业贷款产品,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和经营情况提高融资额度,同类产品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原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水平。转型企业按政策条件申请政策性贷款创业担保贷的,原个体工商户已享受贷款贴息时长不计入新发放贷款贴息时长,并可再次享受财政贴息和担保费免除政策,贷款期限2年,最多不超过3次。
(十四)降低接续融资成本。将符合政策条件的转型企业,优先纳入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信用贷、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农民个人信用价值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等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给予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应急转贷和担保支持,原则上市级应急转贷审批时长不超过1天,市级担保费率不超过1%。
(十五)提供便利化融资服务。在征得客户同意前提下,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提供沿用原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原征信记录等服务。金融机构对转型企业简化接续融资审批手续,提供“一站式”上门服务,最快速度提供接续融资服务。
来源丨宜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宜昌发布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张雅莉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