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父老乡亲、朋友们:
大家好!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我县以多云到晴天气为主,日最高气温回升至32-35℃左右,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加之春耕农忙、踏青春游、祭扫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生态环境,特此倡议:
一、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我县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非常困难。广大父老乡亲、朋友们务必要树牢“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理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严禁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焚香烧纸、烧田埂、烧地草。违反野外用火规定,视情节严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倡导文明祭扫,弘扬缅怀新风
清明节将至,广大父老乡亲、朋友们,特别是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自觉做“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带头人,摒弃上坟烧纸点蜡、燃放爆竹等不良习俗,大力倡导用栽植纪念树、清扫墓碑、鲜花祭奠、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追思逝者、寄托哀思,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三、履行防火义务,严格自觉防范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请广大父老乡亲、朋友们树牢“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意识,从自身做起,同时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残障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做好看护监管,对返乡和外来人员及时宣传劝导,防止因监护、宣传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向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拨打0717-2525119(县防火办)或0717-2580338(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为火灾扑救“打早、打小、打了”争取宝贵时间。
四、严守法律底线,携手呵护家园
广大父老乡亲、朋友们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落实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及时劝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自觉履行森林防火责任义务。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让我们立即携起手来,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范火灾于“未燃”,用实际行动共同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墙”,为兴山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兴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29日
来源 | 兴山应急管理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张雅莉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