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溪评论】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利剑”作用 为发展保驾护航

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局出发,就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共中央在《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中从框架上进行了总体布局,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的有效对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对提升执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作出了具体指引,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发展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具有打基础、利长远的作用。

为落实好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各级省市迅速行动,切实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湖北省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湖北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出了具体方案。湖北省司法厅印发《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更是为基层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提供了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工作依据。实施好这些方案、指引,让工作卓有成效归根到底就是要让每一个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和谐社会中有更深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随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推进,必须清醒地看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有短板和不足,比如监督机构、监督力量配备不到位,行政执法人员能力还比较薄弱,行政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仍偶有存在,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案数量偏低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实施,对诚信政府、法治政府良好形象也造成了一定影响。

立足实际展望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迫在眉睫。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必须抢抓体系建设的最好机遇,增强做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强化统筹推进、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办案水平、强化监督保障等重点难点上下功夫。各级行政执法监督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配备行业精英,让最优秀的法学人才立足于监督岗位。坚决扛起监督责任,通过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败诉案件、阳光信访、12345热线、新闻舆论等渠道广泛深入收集案件线索。发挥出行政执法监督“利剑”作用,“日常+重点”监督相结合,“个案+综合”监督相辅助,加大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移送函》等,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依法办案,全面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

行政执法机关要转变执法理念,主动接受监督。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提升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从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过罚相当,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如不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天价”罚款,不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但监督不是目的,通过监督提升质效,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共赢才是目的。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永远在路上。路途艰难,唯有迎难而上!每一个行政执法监督人,理应用“法治”的目光在事实和法律法规中来回穿梭,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用过硬的专业素养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最终用监督案件数据说话、用经典案例说话、用监督案卷说话,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保驾护航。

来源 | 荆楚网

作者 | 舒郡娥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