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不必去远方
家乡就是好地方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落户宜昌的宜昌户籍产妇,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按幼儿户籍所在地标准落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城区户籍最高每孩每学期1500元、3年累计9000元。
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由购房所在区人民政府为其购买5年“宜昌市民保”,最高赔付额度300万元;
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城区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在宜昌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灵活就业的外来人员,按规定给予200元至2000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00元至1500创业培训补贴;
在宜昌市登记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城区外户籍人员首次在城区实际用工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区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费用给予最长1年、不低于每人7000元的社保补贴;
在宜昌新注册并进规的新兴文化业态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宜昌市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共建、经考核认定的校企合作订单班,给予学校每班每年1万元奖励;
对招收市外生源的中职学校,按每名市外学生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招生补贴;
高校招生规模比上年每增加500人,获5万元招生补贴;
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经人社部门认定,按照每名学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对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分别增发1万元、2万元、3万元运营补贴;
对年内输送(含派遣)市外人员来宜就业达到100人的市外劳务协作站,给予2万元奖励;每增加50人,奖励增加1万元,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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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宜昌发布、三峡日报、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