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布!

就业不必去远方

家乡就是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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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昌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以及《关于提升进城农村居民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针对个人和单位共7类对象出台具体奖补举措,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果,助力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

面向多孩家庭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落户宜昌的宜昌户籍产妇,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育补贴;


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每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最多可领取1.8万元;

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宜昌户籍家庭,按幼儿户籍所在地标准落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城区户籍最高每孩每学期1500元、3年累计9000元。

面向进城农村居民

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购房农村居民,由购房所在区人民政府为其购买5年“宜昌市民保”,最高赔付额度300万元;

对户口迁入城区、就业困难的农村居民,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面向高校毕业生

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城区中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内往届毕业生,可获得本科及以上3万元、专科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面向外来务工人员

在宜昌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灵活就业的外来人员,按规定给予200元至2000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00元至1500创业培训补贴;

在宜昌依法自主创业的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30万元(高校毕业生5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当前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面向企业
本地企业在市外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订单班”毕业生来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在宜昌市登记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城区外户籍人员首次在城区实际用工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至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区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费用给予最长1年、不低于每人7000元的社保补贴;

在宜昌新注册并进规的新兴文化业态的文旅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在宜昌举办电竞顶级国际职业赛事、全国或次级国际职业赛事、次级全国职业赛事、其他各类国际或全国赛事、其他类型区域性赛事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
面向大中专院校

宜昌市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共建、经考核认定的校企合作订单班,给予学校每班每年1万元奖励;

对招收市外生源的中职学校,按每名市外学生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招生补贴;

高校招生规模比上年每增加500人,获5万元招生补贴;

对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宜就业稳定在岗一年以上的,经人社部门认定,按照每名学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对市外中职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首次在城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实习达2个月的,按照每名学生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面向服务型机构

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对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分别增发1万元、2万元、3万元运营补贴;

对年内输送(含派遣)市外人员来宜就业达到100人的市外劳务协作站,给予2万元奖励;每增加50人,奖励增加1万元,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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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宜昌发布、三峡日报、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