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溪评论】还原食材真本色,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有商家将“生鲜灯”当作果蔬肉类等商品的“美颜工具”,导致顾客买到“货不对板”的食品,消费者深受其扰。日前,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既是规范农产品销售的巨大进步,也给利用“生鲜灯”钻空子的商铺敲响了警钟。而政策的落实落地则更为关键,以明文规定阻断“生鲜灯”横行,还原食材真正本色,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真实和透明的购物环境,才能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使用“生鲜灯”给食品开“美颜滤镜”,涉嫌欺诈,理应叫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使用“生鲜灯”人为给生鲜食品“美颜”,显然将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生鲜灯成功迷惑消费者,获得短期利益的同时,其实也消磨了市场对蔬菜肉质食品品质的信任,必将为长期失败埋下祸根。此次“生鲜灯”使用的叫停得益于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这既是对消费者呼声的正面回应,也是对法律规定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打击生鲜食品的市场销售乱象,让经营者不再有能耍小聪明的空子,进而促进公平有序竞争,真正让消费者摆脱“生鲜灯”困扰。

守护“生鲜灯”下的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重拳整治,势在必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容“灯下黑”。使用“生鲜灯”不是个别商铺,而是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是背后恶性竞争的使然。使用“生鲜灯”可优化视觉感受,食品看起来更新鲜,更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从而竞相效仿。不使用“生鲜灯”的商铺反而没有顾客光顾,少了竞争力。如果不出台强硬的“禁止令”,任由“生鲜灯”大行其道,则受欺骗的顾客会越来越多,商户不文明竞争行为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市场秩序越来越差。因此,依法禁用“生鲜灯”,既是重要的依法纠偏,也是必要的制度堵漏,势在必行。

掐灭“生鲜灯”乱象需多方合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生鲜灯”乱象整治,要确保政策不挂“空挡”,各方共同努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商户需要改变观念,依法依规良性竞争,如何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更为紧迫,例如建立可追溯体系,从源头提高农产品质量;创新使用先进的保鲜技术、冷链物流等措施来保证质量和安全;鼓励商家走品牌化道路、提升产品竞争力。消费者也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在购买蔬菜肉质等食品时遭遇“生鲜灯”,可理直气壮地向商贩说“不”,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等部门应积极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执法,对经营规模较小的商贩,可采取警告、训诫,督促其尽快整改,并制定“红黑榜”,向市场和消费者做正面宣传,引导更多商家跟进。对涉及金额较大、屡犯不改者,则可以依规重罚,并判定其缺乏诚信,施以信用惩戒。

食品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关掉看得见的违规“生鲜灯”不难,关掉看不见的“美颜滤镜”不易。只有多管齐下、创新举措、疏堵结合,才能彻底关掉违规“生鲜灯”,还食材“本尊”模样,人民群众买菜才更放心、安心。

来源 | 荆楚网

作者 | 彭干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