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条例》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突出问题,对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开出了“法律药方”。但如何发挥“药效”,切实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还需多方携手,共同努力。
该《条例》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共有7章60条。重点就“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特别是针对“网络沉迷防治”,提出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及“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虐待、胁迫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的“硬核”举措。从源头堵“漏洞”,家长们纷纷拍手叫好,直呼“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有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毋庸置疑,在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当下的未成年人伴随网络出生和成长,是互联网真正的“原住民”。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当互联网的自由开放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不完全、辨别力不强、极易沉迷其中等特性相叠加,如果孩子们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引导,就会产生多种社会问题。譬如,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可能会遇到危害身心健康的信息、网络欺凌、以及受到成年人引诱等。对于这些信息如何管控,发现之后如何及时处置等,《条例》都对平台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体系,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为其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硬核”法治保障。正如有的家长所说,“《条例》给孩子开出了防治沉迷网络的‘法律药方’。”
的确,对于当下的未成年人来说,《条例》的出台,如久旱逢甘霖,正当其时,开出了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法律药方”,让诸多家长对孩子上网多了一份放心。但是,我们应该明白,任何“药方”都不能被动起效,《条例》从纸上到落实落地,还需社会各界携手,形成众人拾柴“煨药”、监督责任主体“喝药”、最终保障“疗效”的多管齐下、全民共治态势。《条例》对政府、企业、学校、家长、监管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多个主体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主体除了明白自身应该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负责、负什么责以及如何负责外,还应该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和监督。唯有切实保证每一个环节都不掉链子,形成政府、家长、学校、平台企业、社会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共治模式,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才不是一句空话。最为关键的是,各责任主体应加大合作力度,将端口前移,做好预防保护,营造“防大于治”的社会教育生态。譬如,宜昌市网信办走进市第二十五中学,开展“网络普法进校园”活动,以“科学用网上网,远离网络沉迷”为主题,结合生动案例,引导学生提升网络文明素养,培养文明规范守法的网络行为。这一做法借助校园,为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进课堂、进而进家庭、进入每个人心里树立了典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习近平主席在2023年11月8日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式上通过视频致辞时指出:“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进一步阐明网络只是助力生活变得更好的工具,人类才是网络的主人。让我们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共同携手,凝心聚力,通过《条例》将互联网环境打造得更加风清气正,让孩子们借助网络开阔眼界,学习知识,提升素养,主动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稿源 | 荆楚网
作者 | 胡平先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