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宜昌重磅推出“十五条”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切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宜昌市降成本“十五条”措施》,提出通过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深化办税缴费模式改革、落实用水用气报装“零收费”等15条举措,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物流、税费、融资、用能、用工等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为强产兴城创典范提供坚强保障。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深化跨区域合作,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出台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的工作要求及规程。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省国库支付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后,及时对交易系统进行功能改造,将国库支付信息与招标项目信息进行关联,实现工程款支付信息在线查询。


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发动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申领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加快推进“宜昌城市大脑惠企民生直达智能服务平台(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全面梳理惠企政策,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企业画像、分类识别,实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100%免申即享。


(三)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


深化窗口首席代表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审批授权,建立“首席服务员”制度。梳理“首席服务员”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密或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外,全部纳入清单范围。


根据事项清单,审批部门颁发“首席服务员”授权书,授予岗位直接审批权限。发布跨部门联办事项清单,推行牵头部门“首席服务员”“一人受理、全程服务”,相关责任部门协同落实机制。


降低物流成本


(四)规范物流收费


对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对普通公路收费站软硬件设施再优化,每季度组织检查普通公路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普通公路4个收费站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应免尽免”。


(五)推进多式联运


完成长江三峡枢纽“大分流小转运”第三批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验收,积极开展枝城港、姚家港第一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加快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出台《宜昌市物流通道政策性奖励办法》,推动公路大宗货物运输向水路、铁路转移,实现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降低税费成本


(六)深化办税缴费模式改革


整合各类办税渠道,形成“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窗办、联合办”“五办”智慧服务网点体系,做优做强“一刻钟办税服务圈”服务品牌。


巩固拓展“非接触式”事项办理范围,大力推广运用电子税务局、“楚税通”,非接触式办税率保持90%以上。


推广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一事联办”,拓展多元化社保缴费平台,持续优化缴费流程、压缩缴费时间。


(七)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链通”服务


通过“线上+线下”精准辅导,“网格+事项”管理服务,完善“宜查查”发票查验平台,对推行数电发票的新办户全面取消税控设备、取消认证介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纸化免费用票,缩短用票时间,降低用票成本。


(八)推进涉企保证金最优化


公开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实现涉企保证金事项和金额“应减必减”“可减必减”。


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采取保函替代方式缴存工资保证金企业比例达到80%以上。


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保函保单手续费率。


降低融资成本


(九)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


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督促银行机构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收费、减免企业负担政策要求,规范价格服务管理和收费行为。查处遏制银行机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组织银行机构加强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和满意度。2023年,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2年有所下降。


(十)优化担保降费政策


鼓励担保公司降低担保门槛,提升无抵押信用贷款比重,提高最高信用保证额度。


推出“首贷担”产品,加大50万元以下融资担保力度,对小微企业主、农户及个体工商户提供纯信用担保。2023年底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8%。


(十一)优化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功能


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常态化驻点,线上线下联动,为企业提供融资政策咨询、金融产品宣介、批量融资对接、首贷培植、应急转贷、股权融资、企业上市服务等金融服务。


建设小微企业融资诉求响应平台,促进银企精准对接,降低银行获客筛客成本,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力争2023年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助力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授信超2万人(户)次、180亿元。


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推动确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融资模式和产品创新。


充分发挥货币金融政策工具带动作用,2023年争取再贷款、再贴现等低成本政策工具资金4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入。


降低用能成本


(十二)落实用水用气报装“零收费”


落实红线外用水用气报装零收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气企业按照行业标准投资建设的接入工程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以及针对用户个性化需求的专项服务费用以外,新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到公共管网的入网工程建设,不得向用户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强化企业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定期开展供水供气价格成本监审,将应由水气企业承担的红线外报装工程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十三)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


广泛宣传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积极组织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政策培训。


严格执行省政府市场化交易政策,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全年完成交易电量170亿千瓦时以上,占全省交易总量的11%以上。


降低用工成本


(十四)多渠道满足用工需求


加力公共就业服务,常态化开展预约式招聘、“就约星期四”、夜市招聘、直播入企,全年集中免费为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200场次,力争比去年增长8%以上。


全面建设社区零工驿站,积极开发村、社区劳动力和技术技能资源,解决企业临时性用工。上线“掌上找工作”平台,提供免费24小时精准招聘服务。搭建“共享用工”线上平台,促进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开展区域性劳务协作,扩大劳动力资源供给。


强化紧缺工种培训、订单式培训,全市开展补贴性培训人数4.4万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5万名。推进“宜才码”平台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人才引育政策。


实施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培育工程,激励市场化机构开展促就业保用工。


(十五)减轻企业用工管理成本


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按规定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落实单位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国家最新助企纾困政策。


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建立完善与农民工工资专户对应的数字虚拟孪生账户体系,推行施工企业只开设一个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多个项目,降低企业开户及管理成本。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张卡”领取,实现线上跨行支付零费用。


深入开展人社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活动,全面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和指导,规范企业参保行为,推进工伤预防,推广劳动人事争议速裁,深化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共同缔造。

来源 | 三峡日报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