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兴山县召开“1+2”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解读出台的人才新政,并答记者问。
●发布人
唐光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周敬华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舒德成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建国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唐 涛 县科技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乔长姣 县委宣传部新闻和网信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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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万高铁通车在即,面对人口规模小,以及可能出现的“虹吸”效应,兴山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启动“引人聚人”工程,推出了一系列“人才兴县”组合拳,力争5年内,全县新引进各类人才1.5万人以上。
此次出台的“1+2”新政,“1”是指《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是指围绕《实施意见》配套出台的《兴山县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兴才卡”服务工作细则》。新政共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以吸引各类人才来兴山落户、创业发展。
“1+2”人才新政主要突出四方面特色内容,一是拓宽引才渠道,让人才向往来兴山。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兴山县量身定制了不同类别的人才引进政策。二是优化人才激励政策,让人才安心在兴山。落实各个方面的关爱激励措施,从住房、生活、个人未来发展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每两年通报表彰一批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行业最具影响力人才和品牌(店)等,分别给予1-10万元等不同奖励。三是创新创业扶持,让人才创业爱兴山。通过强化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引领、主体培育、孵化平台建设、人才金融赋能等措施,全力支持创新创业。四是完善服务保障,让人才幸福留兴山。建立“兴才卡”制度,持卡人可享受落户、教育、金融、供水、医疗、文旅消费等方面系列优惠服务。
据了解,当天人才新政一发出,“引才政策”迅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如对名校人才考察“直引”,30岁以下具有“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全日制一本及以上普通院校优秀的毕业生,可通过考察考核后直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公考人才选后“揽引”,凡参加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报考兴山县进入面试但未进入考察范围、愿意留兴山工作,可以采取考察考核入编方式引入兴山,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等。
另外,激励政策也很让人振奋。如全日制博士来兴山给予20-40 万元生活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 元生活补贴。毕业5 年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也有600元、400元的生活补贴,还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发放6000-12000元租房补贴、5-2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等。
发布会上,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中新社、三峡日报、兴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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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1+2”人才新政在人才安居方面主要有哪些具体政策和举措?
答:人才安居激励是兴山县“1+2”人才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高含金量,具体政策和相关举措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不断加大人才安居政策保障力度。一是免费住,原则上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3年内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二是补贴租,在古夫城区范围内无所有权的住房、非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住房,在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时发放租房补贴,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分别按每年12000元、96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三是优惠买,在指定楼盘购买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专)科、中专学历毕业生,可分别一次性发放20万元、15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
另一方面,着力扩大人才安居房源。立足兴山人才住房需求,通过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房开发、建设人才公寓、调剂公共租赁住房等多种途经,扩大人才保障房源,具体包括在“十四五”期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套,其中2022年新建300套;开发商品房5000套,其中2022年开工建设1500套。从高铁拆迁户回迁后的古夫保障性住房小区调剂部分房源作为人才房管理,把工业园区配建的公租房作为人才房管理。
为确保“1+2”人才新政落实,兴山县在人才招聘、岗位管理、激励保障上有那些硬举措?
答:一是人才引进扩增量。用足用活编制资源公开招聘。充分发挥组织、人社、编办三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算好职数账,闪转腾挪最大空间,按照五年全县事业单位人才“千人计划”目标,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200名左右。对乡镇边远地区岗位实行“两降一放”,即降低学历、降低开考比例、放宽年龄限制。挖深挖透沉淀资源专项招聘。针对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医、“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招聘。对标对位适配资源高端招聘。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六争创、六中心”目标,紧盯适合我县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每年引进20名以上。同时,进一步优化简化工作流程,对“1+2”新政符合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加快考察考核进度,促进引才政策早落地、人才早进岗。
二是创新管理提质量。岗位设置管理缩周期竞聘。将三年一周期变为每年一周期,每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岗位竞聘,大幅度缩短符合条件人员的等待时间。中级职称聘任去台阶速聘。凡取得本单位主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的,依不同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6年或9年以上,不管前期是否取得初级职称,均可参与专技十级岗位竞聘。急需紧缺人才破比例直聘。对引进的高端人才,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
三是激励保障促变量。用活绩效工资调节杠杆。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导各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调节作用。落实行业部门奖励政策。指导教育、卫生等部门完整、全面、准确落实行业部门人才奖励政策。树立尊重人才鲜明导向。继续开展国贴、省贴、省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市管专家和县拔尖人才、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促进创新创业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目标。兴山县“1+2”人才新政提出的“四强”创新创业载体有哪些具体政策和措施?
答: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区域性智慧科创产业中心,围绕这一目标,“1+2”人才新政提出打造“四强”创新创业载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引领。对各行业各领域引进培育的领军人才和人才项目,“一事一议”给予创业资助和最高50万元的财政贴息。建立人才项目引进奖励机制,对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带有成熟创业项目、能够领衔我县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项目,项目落地时按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1%,最高20万元的标准,给予项目实际引进人(机构)奖励。二是强化创新创业主体培育举措。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人才创新载体,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县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贴。对上级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组织、龙头企业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推行赛、育、扶结合模式,引培创新创业优秀团队。根据辐射带动和影响力给予3-10万元奖励。三是强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运营专业化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和电商、直播、文创等主题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运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上级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在孵期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一家,给予对应孵化器5万元奖励。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并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另外,在强化人才金融赋能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融资创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主动对接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财政投入是人才新政实施的重要保障,财政部门如何确保新政落实到位?
答: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1+2”人才新政,必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财政部门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切实将资金保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预算保障。县财政局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优先保障人才工作和人才计划实施投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财政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二是推动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此次出台的人才新政,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激励人才聚集、鼓励创新创业、奖励优秀人才,这是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以用为本的具体措施和导向,必将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县财政将逐一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局将建立完善人才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人才资金监管,严格绩效考核评估。同时,加强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惠才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记者 | 侯永旋 黄婷婷
通讯员 | 乔长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