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红色故事】巴兴归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运动(1)

巴兴归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运动(1)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农民贫穷落后的根源,为了改变贫穷落后的状况,就必须进行土地革命,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巴兴归革命根据地在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开始了伟大的土地革命运动。

1931年8月、10月,贺龙同志领导的红三军前委和柳克明同志领导的鄂豫边特委郧属分特委,先后分别给巴兴归县委发出指示信,红三军前委的指示信指出:“你们过去工作主要错误是土地革命的工作丝毫没有执行,在目前资产阶级民权革命阶段中,只有坚决的、彻底的执行土地革命的工作,才能根本推翻中国封建势力,根本铲除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基础。巴归兴赤区虽有数年的历史,但是一直到现在不仅土地没有分配,甚至连土地革命的宣传也没有,因此,你们不能使广大的劳苦农民群众从他们的本身阶级利益上发动他们向大的阶级斗争,巴归兴赤区可说不是由土地革命斗争中产生出来的,而是由几个英雄式的共产党员‘打出来的天下’。这样当然不能使群众从本身阶级利益上拥护革命,积极参加革命,当然不能肃清豪绅地主阶级的势力。”“现在是秋收的时候,你们应马上加紧土地革命的宣传联系到饥荒斗争的鼓动,从分豪绅地主阶级的粮食进而分土地”(《三军前委给县委信》)1931年8月)。在这之前,鄂西特委就指出过,“鄂西对于土地革命,到现在还没有切实做到”(《周逸群关于鄂西农村工作报告》1929年8月)。中共鄂西“二大”也指出:“土地革命是目前革命阶段上主要任务之一,是彻底推翻帝国主义、肃清封建势力的主要工作。但各地的党,尤其是赤色区域的党,没有实行这一任务之一,甚至完全忽视这一任务”(《中共鄂西“二大”关于鄂西党目前的政治任务与工作方针决议案》1929年12月)。并提出:鄂西农村中的土地关系和剥削方式,一、唯其是小地主剥削得更厉害;二、所谓公田,即是豪绅的私产;三、军阀稞税,实际等于收租;四、豪绅地主往往是兼商业资本与放高利贷以剥削农民;五、在封建的土地关系上,是帝国主义剥削农民的顺利条件。鄂西农村的阶级斗争已经深入,豪绅地主对农民的压迫剥削已到了极残酷的程度。于是农民对压迫阶级的斗争非常之多,各种斗争都是走向土地革命,也只有解决土地问题,才能解决一切问题。土地革命的意义在于,第一,肃清一切封建剥削压迫制度;第二,消灭军阀的经济基础;第三,部分的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的统治力量;第四,是向社会主义发展的第一步。实行土地革命的方法,其一是扩大苏维埃区域,无顾忌的、尽量可能的解除反革命势力的武装,去武装农民;其二是无代价的立即没收豪绅地主阶级的财产、土地,没收的土地归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处理,分配给无地及少地的农民使用;其三是祠堂、庙宇、教堂的地产及其他的公产、官产或无主的荒地,都归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处理,分配给农民使用;其四是宣布一切高利贷的借款概作无效;其五是销毁豪绅政府的一切田契及其他剥削农民的契约;其六是取消一切军阀及地方衙门所颁布的捐税,设单一的农业经济累进税;其七是政府积极创造新的农业经济,如改良扩充水利,防御天灾等等。

根据两封指示信和中共鄂西“二大”关于土地革命的精神,中共巴兴归县委在牛峒扩大会上,经过充分讨论,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农民运动决议案》。在《农民运动决议案》中,县委检查过去工作的错误之一,是“在斗争中,忽视土地革命政纲的执行。过去专门只做杀土豪、打团防、取消苛杂等工作,对革命的根本问题—土地革命并未去做。”根据这一错误,今后工作的方针是“实行土地革命政纲,并赞助农民所提出的部分要求。土地革命是目前革命阶段中主要任务之一。赤色区域必须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分配土地),并要把这一工作的影响尽量向白色区域群众宣传鼓动。同时白区农民所提出的部分要求(如减租减息等)党也要帮助他们去实现” 。“赞成平均分配土地与开展土地国有的宣传,如果大多数群众要求平分土地,党应当赞成,但必须加以批评,指出这种办法是不彻底的,并指出只有将来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农民才能根本得到解放,土地国有的宣传马上就要开始做,以打破农民的私有观念”(《中共巴归兴县委员会扩大会决议案》1931年12月28日)。

根据中共巴兴归县委牛峒扩大会精神,1932年春县委在巴东的甘家坪、牛峒和兴山的红花、三堆河、木鱼坪等地(现均属神农架林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运动。县苏维埃政府按照红三军前委寄来的《中国苏维埃政府土地法草案》,房县苏维埃政府《怎样实行土地革命》,《红三军前委关于平分土地的通告》,制定了巴兴归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基本政策原则,规定了基本方法步骤。基本政策原则是:第一,豪绅和逃跑了的富裕者的全部财产以及在家的富裕者的耕地、山林、房屋、农具都没收分配给农民;第二,最好的耕地、山林、房屋、农具必须首先分配给最穷的农民;第三、土地分配以后,所收的粮食归农民自己所有。土地革命的基本方法步骤为:一是成立机构。县、区、乡成立土地革命委员会,乡以下成立贫农团,分别领导该地区的土地革命工作;二是培训。机构建立后,随即抽调干部,集中培训,掌握土地革命政策和具体作法;三是宣传发动。在农民中广泛宣传土地革命的意义和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是调查摸底。对各地人口、土地面积、土地质量、土地方位等情况进行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五是划分阶级,以乡为单位确定土地分配方案;六是召集农民大会,宣传土地革命政策,公布土地分配情况。土地分配到户后,即插上写明所有者姓名和地界的竹片或木牌,并造册上报存档。

1932年1月下旬,按照县委牛峒扩大会精神,“注意与各地方赤区取得联系,尤其是与房县赤区汇合起来”,“尤其要马上与房县的赤区打成一片(因为相距最近,同时又很容易做到)。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很巩固的向外发展,有阵地的向前推进”。中共巴兴归县委书记胡荣本,带领由教二师改编的独二团来到巴兴房边界兴山县红花、木鱼、三堆河一带,开辟新的革命根据地(称新六区、西区),独二团团部设木瓜园。不久建立了中共红花区委,2月又成立了红花区苏维埃政府和区红色补充军,并相继成立了3个乡苏维埃政府。建立党、政、军组织后,随即进行了土地改革。

(来源:兴山档案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