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四种模式 兜住农村特困老人服务底线

10月28日,省、各市州及35个试点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参观公安县部分养老机构,交流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经验,认为改革增强了政府集中供养护理服务能力、提高了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与效率、壮大了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提升了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水平。

推动24万农村特困老人养老质量大提升

目前,全省共有24万农村特困老年人,占城乡特困老年人总数的96%。由于农村劳动人口外流,农村家庭呈现出规模小型化、居住离散化、赡养功能弱化的趋势,子女难以提供足够照顾和照料,且农村老年人缺少稳定收入保障,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近年来,我省实施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工程、平安工程和冬暖工程,农村福利院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但是,我省农村福利院设施配套落后、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不活、床位空置率高、专业化护理水平低、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一方面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需要专业护理机构照护,另一方面农村福利院虽然床位空置,但因缺乏专业照护功能,老年人不愿入住的供需矛盾。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完善农村福利院建设布局和专业服务功能,提升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能力,整合盘活特困供养服务设施闲置资源,可充分发挥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重要手段。

35个试点单位探索出4种改革模式

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两年来,35个试点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出4种改革模式。

以公安县、仙桃市、嘉鱼县为代表的县级直管模式,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统筹调配资产、资金和人员,并通过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方式,指导并推进各项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公安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该县组建专班,对16个乡镇农村福利院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移交给民政局,并协调乡镇政府将农村福利院院长、副院长及职工管理权限调整为民政局直接选聘和管理。

以应城市、武汉市黄陂区、五峰县为代表的委托经营模式,通过与第三方公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将辖区农村福利院交由民营方或国有企业实施托管运营,用市场手段推动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应城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18家农村福利院已整合成7所区域性、功能型养老中心,由福音养老乐园公司托管,按护理员与失能老人一比三、与半失能老人一比六配备护理人员,并合理配置各类管理人员,服务队伍变优,照护质量提高,对老人的人文关怀更浓。

以兴山县为代表的民政代管模式,农村福利院土地、房产等资产仍属所在地乡镇,但福利院发展规划、设施配置、供养经费、财务管理、业务考核、工作人员管理及待遇落实等均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还有部分试点地区探索民政乡镇共管模式,将县级和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县级直管,其他农村福利院仍由乡镇属地管理。

“这里就是我的第二个家”

目前,我省已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26个、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42个,注重配备各类生活娱乐健康设施,配置或改造升级消防设施设备,增配护理康复设施,开展适老化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了运营安全风险。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已建成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已全部或部分实现县域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护理服务,绝大多数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委托运营、签约合作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改变了过去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不愿收、不敢收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的现状;与以往在医院住院治疗、护理相比,这些对象医疗费用和护理成本降低了30%以上。”

探索实施服务外包或委托运营等运营机制改革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的“门槛”降低,将市场效率准则引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实行优质优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服务质量与效率大幅提高。如应城市制定完善了第三方运营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手册,全市农村福利院标准化建设水平大大提高,照护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实施县级直管、区域调整或运营机制改革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明显增多,民政部门行业指导和监管任务加重,倒逼运营方按要求增配养老护理员,培育发展专业化养老服务团队。部分机构配有医务室及专门的医生,还有部分机构与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引入志愿者、社工提供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在公安县闸口镇农村福利院赤霞楼,李林生和3位老人住一套四室一厅一卫的房屋,室内有电视机、空调、热水器。“每个人有独立的卧室,到了客厅就有伙伴,像家人一样亲热。生病了有专门的医生,隔三差五就有志愿者来看望、陪伴我们,这里就是我的第二个家。”李林生说。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光正 通讯员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