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兴山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召开。
现场图
兴山县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兴山县紧紧围绕“铸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主动对标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要求,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初显。
一、教育整顿工作高位推动
县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切实扛起直接责任,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承担协同责任。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6次领导小组会和县委常委会、7次办公室主任会,专题学习、系统研究部署,全过程挂图作战、清单管理、节点推进。县教整办和政法各单位教整办坚持日碰头、周例会、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分析问题,及时指导纠偏。中央第10督导组副组长孙志军一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一行先后于4月18日、5月12日下沉我县开展调研督导,省委驻点宜昌第五指导组在此期间多轮下沉我县检查指导,确保了全县教育整顿各项工作高位推动、蹄疾步稳、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
二、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
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省市教整办统一部署,县教整办下发《查纠整改环节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明确24项具体任务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政法各单位分别结合上级部门条线要求制发《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分层多次召开座谈会,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征求各界代表意见建议。广泛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宣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推动查纠整改走深走实。全体政法干警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开展自查自纠。政法各单位党组(委)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和全体政法干警深刻检视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改进措施。同时,各专项工作组同步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了顽瘴痼疾整治动真碰硬、见到实效。
三、深化为民办实事初显成效
县政法各部门聚焦职能职责,坚持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的原则,研究下发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方案》,出台便民惠民措施52条。截至目前,政法各部门帮民助民6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和安全培训13期,办理涉企案件5起,化解矛盾纠纷218件。立电诈案件30起,打掉涉诈团伙2个,刑拘15人,发案数、损失金额数同期比均大幅下降。其中县委政法委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推动建立社区居民学院,丰富群众生活,提升幸福指数,该经验被三峡日报、湖北日报推介;县法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优势,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诉讼服务,被长安湖北网推介。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做深做实“河长+检察长”制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县司法局对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被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简报刊发。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地见效
县教整办严格对照《兴山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清单式交办,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县政法各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行“一企一警”、“一企一策”沟通联系机制,全面开启涉营商案件“绿色通道”,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政法各单位组织专班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紧紧围绕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走访调研,现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对突出问题进行实地对接和领办。截止目前,县政法各单位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制定出台措施24项,深入市场主体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8场次,办理涉营商标注案件8件,移送法院起诉7件,受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案件91件,判决6件;涉市场主体执行案件9件,执行到位标的95.01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五个贯穿始终”要求,围绕“两地两县”建设目标,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教育整顿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各项政法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1+6”七大主战场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更高水平平安兴山、法治兴山,以政法队伍的新形象、新面貌、新业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兴山县公安局
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兴山县公安局将教育整顿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教育整顿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持高位,取得初步成效。
一、刀刃向内,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排查公安民警“六大顽瘴痼疾”表现形式,明确8项整治重点,开展政策宣讲,消除民警思想顾虑,深入谈心谈话,引导民警放下包袱。扎实做好线索核查,清理接警信息16289件、处警信息16283件、行政案件1724件、刑事案件995件、各类执法档案5000余件,发现各类执法不规范问题82件,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
二、统筹谋划、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坚持民意导向,局党委5次专题研究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班子成员分片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组织民警开展“五进”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70余人,召开3次座谈会,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50余条,全部整改销号。集中开展车驾管业务下乡、户证业务上门、反电诈宣传入户等“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三、回应诉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结合“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开展“春风行动解心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落实“一村一警”警务机制,推进“百名警员进村组”活动,全面摸排各类纠纷,搭建沟通平台,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教育整顿以来,共预警处置重大矛盾纠纷54起,有效遏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防范电诈,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在网上开辟 “警察就在你身边” 防电诈专栏,组建“反电诈中心”,建立反电诈24小时合成作战指挥室。创建“无诈社区”,常态化开展“扫街”“扫楼”“敲门”专项行动,入户4万余家,发放防诈等宣传资料8余万份。努力构建“全民反诈、综合治理”新格局,提升居民防范意识,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3万余人次,收到预警信息600余条,拦截诈骗80余起,紧急止付150余万元,为群众追回被骗损失60余万元。
五、整治隐患,护稳定保平安
开展“每周一查”集中行动,对辖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清查,共排查整改隐患182处。严打“黄赌毒”、“食药环”及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破获部督特大毒品案件,抓获毒贩6名,查获海洛因17.5公斤,运毒车辆3台,战果名列全省禁毒十大案件之首;破获枪爆刑事案件6起、环保食药刑事案件3起,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6起。
六、顺应期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服务有温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13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民生、促进发展能力水平。依托“民警进社区”、“交警进企业”活动,落实“一企一档、常态走访”,收集企业意见和建议19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16项。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公安主责主页,忠诚担当,为“高铁新城”、“两地两县”建设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一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归纳总结教育整顿经验成果,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成果。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把服务群众作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良好形象取信于群众,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是加强统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对标上级党委要求,抓好教育整顿同从严管党治警、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及公安中心工作的统筹结合,不断推动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兴山县法院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队伍教育整顿、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扎扎实实地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了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和强大力量。
一、紧盯整顿重点,狠抓顽瘴痼疾整治
县法院自查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期间5392件案件,全面清查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32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组织55名干警开展自查,配合组织开展“七查”,全面摸排顽瘴痼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排查出的4个顽瘴痼疾问题,3个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由专班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二、深化服务宗旨,扎实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1月至6月22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3件,同比增长36%,结案667件,同比上升52%。在执法办案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我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严格遵守立案登记制”“法治宣传”“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5项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目前,共解决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立案难、执行难等各类问题64件。其中,接办网络立案39件,开展上门办案、巡回审判、网上“云审判”等其他办实事实举20余次。开展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巡回法制讲座5场,已在古夫镇、水月寺镇、高桥乡、南阳镇、昭君镇5地开展,近600余名乡镇、村居社区基层组织人员参加,社会反响很好。县法院为民办实事的效果明显,得到了人民群众满意的评价和普遍的认可。
三、坚持以法为“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记习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论述,制发《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和“双千”工作方案》,打通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环节。截至今年6月22日,我院共受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案件129件,结案78件,执行到位标的95.01万元。立案庭为5个企业办理了诉讼费的缓预交,执行局“温情”执行,想法帮助有市场前景的危困企业再生或转型升级,综合审判庭化身司法“店小二”采用调解方式快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黄粮法庭定期送法进企业,这些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三峡日报等媒体的广泛报道。
下一步,县法院将继续扎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期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立足本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活动,为兴山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有效的司法服务。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兴山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教育整顿取得显著效果。
一、坚持问题导向,顽瘴痼疾整治走深走实
始终坚持把顽瘴痼疾整治作为查纠整改环节的重中之重,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在广泛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干警认真填写自查表。
组织查纠坚持做到应查尽查。开展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全部倒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对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办理的李泽应等人涉黑案进行了二轮核查。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对我院2019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案件共89件139人全部实行交叉评查,深挖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对4类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梳理、评查、确认,最大限度实现息诉罢访。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核查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1072件、审判机关已判决刑事案件442件;核查民事、行政审判案件2053件,民事、行政执行案件200件。牵头全面开展“减、假、暂”案件排查,清理核对政法各单位1990-2020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0件,其中减刑51件,假释12件,暂予监外执行47件。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
针对顽瘴痼疾,我院坚持边整边改,推进建章立制工作,目前已草拟《关于规范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制度》《加强法律监督调查工作的规定》《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行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等重点制度。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有声有色
我院重点围绕法治进校园、党员进社区、干警进帮扶村、部门负责人进企业、检察官进乡镇的“五进”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始终,截止目前,全院干警个人已办结实事71件,单位组织办结实事14件。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围绕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刑事执行等业务工作兴办实事,切实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比如,我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解决峡口镇黄家河行洪沟堵塞问题,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为民实事被《检察日报》予以报道,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处理南阳一线天风景区污染问题上的高质高效,得到了辖区群众、游客的肯定。
三、坚持服务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见行见效
根据检察系统的统一部署,我院开展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着重从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即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机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关键从业人员批捕、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审查听证机制,质量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运行。二是突出“七个小专项”活动。主要包括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专项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立案监督,“挂案”清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等。通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担当。
下一步,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用检察工作的新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兴山县司法局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顽瘴痼疾整治
1、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组织全体干警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利用“法治兴山”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广泛宣传,发放“三个规定”倡议书。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协作,全面排查我局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暂未发现违规现象。
2、整治社区矫正违规违法情况。对2018年以来262件社矫审前调查案卷、342件在矫档案进行了交叉评查,无社矫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对个别社矫对象思想汇报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完成了整改。全面筛查“减、假、暂”案件,其中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11人,无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情况。
3、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整治情况。通过干警自查和大数据排查,我局共有7名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2名干部投资在营非上市公司,经纪委监委部门甄别认定,以上9人无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4、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整治情况。扎实开展律师行业、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对法官、检察官辞职担任律师和执业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投诉、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进行全面倒查,暂未发现违纪违法突出问题。
5、建章立制推进情况。在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制定制度机制清单,明确拟保留、拟修订、拟新建制度机制20项,其中保留原制度10项,修订原制度4项,新建制度机制6项。
二、践行司法为民便民服务
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细化便民利民措施13条,成立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普法宣传、优化环境四个活动小组。组织开展法治讲堂进乡村6次、法律服务进企业7次、司法调解进院落49次、帮办实事进农家34次等“四进”活动。截止目前,已累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20件次。
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38卷,排查出问题线索2条,明确了整改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已清理规范性文件215件,31个单位对18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明确的清理意见,其中废止120件,继续执行65件。全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已整理出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1项,拟定了《兴山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暨“法促发展”法治宣传行动,全面推广“宜律帮”,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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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防范电信诈骗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蔓延全国的突出治安问题,兴山也不例外,所以全力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我们当前的工作重点,工作措施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来开展:第一是抓防范、压发案。包括:1.坚持传统宣传提升全民防范意识。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快递邮包上张贴小贴士、在办事窗口及其他服务行业前台设立提示牌、在集镇和公路沿线出动宣传车、在农村利用“村村响”、在城区利用各单位LED屏、有线电视、微信公众号、手机彩铃等方式广泛开展防范宣传,营造反诈防骗氛围。2.四个结合开展宣传。反电诈与“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相结合。反电诈与“百万警进千万家”“双报到、双报告”活动相结合。反电诈与“一村一警”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反电诈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相结合。3.创新宣传方式。包括研究出台《兴山县公安局关于对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给予奖励的通告》;在“香溪在线”开辟 “警察就在你身边” 防电诈专栏,建立网上反诈工作室, 24小时接受咨询和求助,发布身边案例、防范要点、宣传视频等;组织编印《防范电诈网络诈骗知识测试题》,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职工广泛测试,加大民众电信诈骗知识储备;把古夫城区和乡镇集镇化成若干网格,一个民警负责一个网格,开展逐一上门入户开展防诈宣传(也就是我们开展的扫楼行动)。4.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无诈社区、村组创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了较好的防范效果,六月份以来,我县仅发电诈案1起。第二是强打击、挽损失。包括:1.县公安局迅速组建“反电诈中心”,全县电诈案件统一会商研判,形成侦查打击合力和新格局。2.打“两卡”,阻断诈骗犯罪链条。3.快速串并案,提高破案打处效率。4.快速预警、紧急止付冻结,全力挽回经济损失。今年以来我们已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预警防范电诈案件80余起,紧急止付150余万余元,实际止付和挽回被骗损失60万余元。
县法院将如何推进“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
答: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行的促进司法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的系统性举措,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指的是,将当事人的咨询、立案、调解、开庭、保全、鉴定、交退费等诉讼事务,由法院来一网通办、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从而达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百姓得实惠”的良好效果。我院在推进“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立案登记制,实行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特别是推广网上立案,当事人手机或电脑一键上网登陆、上传材料、预交费用,就可办理立案,不需要再跑法院;推行跨域立案,当事人可在我院向全国其他法院申请立案,实现就近法院办理异地法院立案;二是推广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查询、调解、保全、委托鉴定等多项点单式在线服务,提升诉讼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联合工会等有关单位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推行并指导民间纠纷诉前调解,发挥好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就近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四是推行简繁分流、简案速裁快审,对案件事实、法律关系或诉讼请求相对简单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案件,组建速裁团队,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提升办案效率。“一站式”诉讼服务的建设,一方面,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在申请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累”“诉累”“跑累”的“三累”问题,简化了群众申请诉讼的流程,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少找人、少等候、少费心的诉讼服务目标。另一方面,部分诉讼程序实现“零距离”“不打烊”“指尖办”,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了信息化带来的“数字红利”。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我院将步入诉讼服务透明、便捷、高效的“智慧时代”。
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切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重要内容,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细化工作措施,着力为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我们按照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完善了多项机制,刚才已经向大家作了介绍。在此基础上,我们围绕检察职能开展了一系列小专项,推动专项整治取得了实效。一是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专项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公开听证,共办理市场主体犯罪案件6件6人,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案件2件5人,均严格落实了“一案一研判”工作要求,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均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二是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专项监督。逐案审查涉市场主体案件中是否有财产性强制措施、侦查机关采取财产性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对2020年1月至今的涉案财物接收、保管、处理情况进行了清理,无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市场主体财产案件。三是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监督和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对兴山县公安局近五年来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20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未发现刑事立案中的不当行为和历史挂案。四是开展涉市场主体的控告申诉案件清理监督。受理涉市场主体信访2件,均在检察办案系统予以标注,并按规定给予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
司法行政机关推出了哪些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措施?
答: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优化便民利民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推出了以下措施: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组建法律服务小组到各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等实际问题。优先办理涉及群体性、农民工、退役军人等法律援助案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3次。改进公证服务形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上门办公证8件次。二是注重司法调解实效。基层司法所联合乡镇综治成员单位及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32件。建立健全“三调一引”和多部门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注重以情感化、以法震慑,提高司法调解质量,努力为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截止目前,已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20件,调解成功率98%。三是提高普法宣传成效。多形式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等法律“八进”活动,谋划实施法治讲堂进乡村,联合县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举办学雷锋志愿服务,为企业、群众讲述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排查法律风险、发放宣传手册,累计发放《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证法援等法律知识手册500余份、宣传手提袋200余个,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0余次。广泛开展“法促发展”宣传行动,全面推广“宜律帮”,畅通法律服务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最后一厘米”。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38卷,排查出问题线索2条,明确了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已清理规范性文件215件,31个单位对185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明确的清理意见,其中废止120件,继续执行65件。全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已整理出告知承诺制目录21项,拟定了《兴山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一步,我局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优化细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图 | 吴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