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2023-10-12 09:33 0 10月10日,记者从兴山县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推进会上了解到,2024年度兴山县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 参保对象 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属于参保对象,不受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缴费时间 (一)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二)新生儿、服刑结束人员、参军退役人员、本县统筹区域外来兴的应届毕业生、本县统筹区域外来兴就读的学生以及新增特殊人群(宜府办发〔2017〕31号明确的对象)可中途参保。缴费方式 一、新参保人员须凭身份证到村(社区)或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在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北医疗保障”打开对话框,点击服务专区-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参保登记或参保暂停-参保区划选择宜昌市兴山县-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为他人代办。(仅湖北省内)二、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先联系当地医保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然后通过以下五种方式缴费:1.手机APP终端缴费(楚税通APP、鄂汇办APP);2.网上电子税务局缴费;3.银行网点(农商银行)缴费;4.兴山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费;5.村干部代收。扫描二维码安装“楚税通”APP咨询电话 医保参保咨询电话:0717-2582422/2580422医保报销咨询电话:0717-2585422/2586422 每年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可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一定要记得为自己或家人缴费哦! 记者 | 田甜 来源 | 兴山县税务局、兴山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