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全会精神在一线】兴山在全市率先完成首轮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

今年以来,兴山县聚力办成一批可感可及民生实事,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回应群众养老需求,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1月29日,随着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兴山县弘仁养护院88岁老人杨奶奶完成评估后,兴山县已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144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了自理能力评估,并在全市率先完成首轮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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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阳镇百羊寨村的杨奶奶,因腰部损伤导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前几天,老人进入兴山县弘仁养护院进行托养。当天,湖北省桑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评估师周海,来到老人的床前,根据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能力等指标进行评估,杨奶奶被认定为重度失能,符合养老服务消费券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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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通过后,老人每月初可以领取一次消费券,用于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中抵扣。”兴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龚淼介绍,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切实减轻了失能老人家庭的养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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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1岁的鲁爷爷,来自水月寺镇,因高血压、脑梗等疾病,现已中度失能,入住养护院1年。年初,鲁爷爷的子女,申请了养老服务消费券。老人的代养费每月2950元,今年一月在缴纳费用时,800元消费券派上了用场。当月,老人实际交费2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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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从年初开始,兴山县民政局按照省民政厅部署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以通过“民政通”申请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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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面向所有老年人的一项普惠福利,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好坏,只要身体达到相应失能等级即可享受。”兴山县民政局副局长游昭军表示,目前兴山县养老机构服务供给能力充足,能够满足入住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

下一步,兴山县将重点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培育,进一步拓宽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满足更多居家失能老年人的现实养老需求,让养老服务更有温度、更具质感。


记者 | 杨自林 覃怡

通讯员 | 龚淼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张雅莉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