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兴山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清廉兴山建设工作推进会举行。县委书记曹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实现“六争创、六中心”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牢牢把握加强纪律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常抓不懈、一严到底
曹宏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上下要自觉向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一刻不停、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意志看齐,充分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牢把握加强纪律建设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必须持续强化、不断加固。要牢牢把握加强纪律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常抓不懈、一严到底。要牢牢把握加强纪律建设是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齐抓共管、同题共答。
要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严守组织纪律、对组织做“老实人”;要严守廉洁纪律、廉洁上做“清白人”;要严守群众纪律、为群众做“贴心人”;要严守工作纪律、履职上做“担当人”;要严守生活纪律、生活上做“干净人”
曹宏伟强调,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要严守政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刻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做到贯彻党中央要求不讲条件、不找借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严守组织纪律、对组织做“老实人”,强化纪律意识,从严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组织制度规定,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主动配合组织监督。要严守廉洁纪律、廉洁上做“清白人”,自觉守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形成清清爽爽的工作关系、和谐“亲”“清”的政商关系。要严守群众纪律、为群众做“贴心人”,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时刻公平、公正、公心为民办事,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多做一些让兴山人民拍手称赞的好事实事。要严守工作纪律、履职上做“担当人”,强化责任担当,把心思放在“干实事”上,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闯、坚决地干。要严守生活纪律、生活上做“干净人”,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扛责上肩,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曹宏伟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和永恒课题,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扛责上肩,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扎实推进政治监督“三化”,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要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整治违规吃喝,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旗帜鲜明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要追根溯源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将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狠抓纪律执行,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要坚持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防治腐败,推动“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驰而不息加强纪律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党员干部队伍,为加快实现“六争创、六中心”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县委副书记、县长吴浩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以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廉、思廉、信廉、守廉,做到关口前移、强化教育、筑牢底线,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自觉用党章党规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统筹部署、一体推进,以更加清正廉洁、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六争创、六中心”奋斗目标取得更大突破。
会上,全体与会同志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后荣对开展2023年兴山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作说明和部署。
县委副书记张代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袁选军,县政协主席王克品,全体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县级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记者|侯永旋 李祖晨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