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
01片区划分
1.县实验小学招收:古夫镇龙珠社区、丰邑社区居民子女,在龙珠社区、丰邑社区内经商务工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子女。
2.县外国语小学招收:古夫镇居民子女,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3.县实验中学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在古夫镇龙珠社区、丰邑社区内有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房或学生户籍的非实验小学毕业生。
4.古夫镇初级中学招收:县外国语小学、南阳镇中心小学、 榛子乡中心小学、水月寺镇白果园小学、水月寺镇高岚小学、水 月寺镇中心小学、高桥红军小学的毕业生,在古夫镇有学生户籍 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房以及父母在古夫镇经商务工的其他小学毕业生。
5.黄粮镇初级中学招收:黄粮镇中心小学、榛子乡中心小学、 水月寺镇白果园小学、水月寺镇高岚小学、水月寺镇中心小学的 毕业生,在上述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学生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房以及父母正在经商务工的其他小学毕业生。
6.昭君镇初级中学招收:昭君镇中心小学、峡口镇中心小学、 峡口镇普安寺小学、峡口镇建阳坪小学、高桥红军小学的毕业生,在上述学校服务区域内有学生户籍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房以及父母正在经商务工的其他小学毕业生。
7.其他学校招收:对应行政区划内居民子女,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8. 白果园小学对应片区的居民子女自今年秋季起按就近入 学和家长自愿原则到相应小学报名入学,由水月寺中心小学承担入学落实责任。
02小学新生入学
1.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须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 于 7 月 6 日至 7 月 7 日到片区对应小学进行登记。登记的适龄儿 童要求提供学生户籍信息、学生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及 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房等材料(原件用于审核,上交复印件一份),若二者信息不一致的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
进城到古夫镇龙珠社区、丰邑社区内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人员 子女的入学同步到实验小学登记,按经商一年以上人员子女(需 提供服务区内经商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经营流水、租房合同 等证明材料)、务工一年以上人员子女(需提供服务区内务工单 位为其缴纳劳动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租房合同)的顺序根据学位空余状况安排入学。若学位不够,于 7 月 8 日按序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学位。未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分流到其他小学入学。
其他区域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同步到对应小学登记。
2.各小学将复核合格的一年级新生名单一式两份于 7 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分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 放入学通知书的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但不得迟于 8 月 25 日)。经审核通过的新生不得再在其他学校登记注册,其他学校也不得接收。未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学校要及时告知家长,并加强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家长及孩子的疏导工作。
3.适龄儿童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下于 8 月 31 日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
03初中新生入学
1.各小学于 6 月 28 日发放对应初中的入学通知书(通知书 由片区对应初中设计制作,对应多所初中的均应发放相应初中入 学通知书供家长自愿选择),学生于 7 月 6 日至 7 月 7 日持初中入学通知书到小学对应片区初中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2.到小学对应片区以外初中入学的学生须满足该初中有空余学位及具备到该初中就读的基本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用于审核,上交复印件一份)。若空余学位不够,则按照既有居住房又有户籍、只有居住房、只有户籍、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等顺序安排入学,直至通过摇号方式补足学位。接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登记 ,于 7 月10 日上午九点将对应片区以外来校就读的学生名册及证明材料带到教育局统一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分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视为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新生,享受相关政策。凡不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三年后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并报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3.确认通过的初中新生于 8 月 31 日到校报名。
二、幼儿园入园
01片区划分
1.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一分园(原古夫镇中心幼儿园)招收:古夫镇夫子社区及城郊居民子女,在古夫城区内经商务工或有安全租住房的人员子女。
2.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二分园(原邓家坝幼儿园)招收:古夫镇北斗社区、古洞村及城郊居民子女,在本服务区域内经商务工或有安全租住房的人员子女。
3.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四分园(新建的龙珠幼儿园)招收:古夫镇龙珠社区、丰邑社区居民子女,在区域内经商务工或有安全租住房的人员子女。
4.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六分园(新建的昭君镇小河幼儿园) 招收:昭君镇居民子女,在区域内经商务工或有安全租住房的人员子女。
5.其他乡镇中心幼儿园及附属幼儿园招收:乡镇中心小学及 村小对应片区居民子女,在区域内经商务工或有安全租住房的人员子女。
6.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三分园(原县直幼儿园) 因整改大、中班的大班额问题需要,今年秋季暂不招收小班幼儿。
7.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五分园(原昭君镇东风幼儿园)因消除安全隐患需要,今年秋季整体搬迁至新建的小河幼儿园接收幼儿入园。
02入园办法
1.凡属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年满三周岁幼儿均应按时入园。请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携带幼儿及相关证件于 8 月 30 日到对应幼儿园报名注册。
2.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四分园(新建的龙珠幼儿园)负责接 收古夫城区不满足上小学年龄的大班已读幼儿及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入该园的幼儿,城区学前教育总园第三分园(原县直幼儿园)不接收幼儿异动转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及幼儿入园工 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各学校(幼 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超学位、超范围、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
(三)规范信息采集。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做好特殊学生入学入园。各校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学生要按照《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教 育工作的意见》(兴教字[2019]61 号)精神,妥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的要实行医教结合或送教上门。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新修订的《湖 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有待。对外籍、港澳台、少数民族等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入学工作。
(五)做好控辍保学。各乡镇要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乡镇教育干事要具体负责协调,落实“行政、教育” 双线管理机制及入学通知书制度,结合乡镇实际精准摸排,定点施策,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统筹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确保按时发放到位。
(六)做好服务片区内新生入学情况的跟踪。各小学幼儿园要与乡镇、村组、社区加强联系沟通,对照年龄段册,弄清对应片区适龄儿童真实状况,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入园。各初中学校要主动对接片区对应小学,确保片区内学生按时报名注册。凡适龄少儿未按时入学的,一经发现,追究片区对应学校的相关责
任。
(七)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及幼儿入园政策规定。要在校(园)门口公告入学入园条件、范围、学位、办法、咨询查询、结果公示、所需材料等信息,充分利用家长会及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严格落实“十项严禁 ”。任何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考试;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 | 兴山教育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