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当事人身份被冒用,或者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包裹藏毒等违法犯罪。在此期间,诈骗分子一边以严重后果恐吓威胁受害人,一边安慰其配合调查就能洗脱嫌疑,以达到精神控制效果。被“洗脑”后,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
有些诈骗分子还向当事人展示虚假通缉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为了便于操控,他们还会诱骗受害人到酒店等封闭空间,阻断其外界联系。
警方提示:
公检法机关办案有严格规范的程序要求,不会通过网络和电话办案,没有资产核查或自证清白程序,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警方提示:
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如遇到类似情况时,当事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对方的任何说辞,如有疑问,应向官方客服咨询证实或拨打110求助。
不法人员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等虚假身份,通过网络社交软件或相亲网站与当事人交流并确定关系。在交往过程中,他们会借助包装出来的“高位”身份,利用PUA话术对当事人进行洗脑,然后选择时机提出借钱或者让受害人参与虚假投资理财项目。更极端的情况是,受害得知对方是骗子后,仍然在担心对方是否完成本月K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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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省反诈中心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