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赌博违法犯罪 湖北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一律通报

日前,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将重点打击查处九类赌博行为和五类涉赌对象,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通告》明确,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游戏机、棋牌、麻将、骨牌、骰子、“六合彩”、互联网、微信红包、“德州扑克”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追缴用作赌注、换取筹码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没收赌博用具、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重点打击5类涉赌对象:赌场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首要分子、骨干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娱乐服务场所、出租屋法人、业主、经营者和责任人;为赌博提供资金帮助的“地下钱庄”;第三方、四方支付机构;为赌博提供网络服务的网络运营商。

其中,针对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构成赌博罪的,以及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及用具,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场所、资金、通讯、网络支持,或者接送赌客、望风守护、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放高利贷等直接帮助的行为,将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参与赌博活动,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通告》还明确,将依法从严惩处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一律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