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学对象
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因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单亲等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申报条件:1.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工作是在兴山县且有工会组织的职工;2.学生学籍为高中(含中专、技校)、大学(含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在此范围内;3.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2200元/月;(单亲家庭离婚协议中抚养费计入家庭收入)4.未享受其他政策助学者。
二、申报资料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1.金秋助学申请表格(单位签署意见盖章);2.录取通知书、学费、住宿费等相关佐证材料(二)未建档困难职工1.本人申请书及单位意见盖章; 2.金秋助学申请表格(单位签署意见盖章);3.职工本人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本人及家庭成员工资证明(盖章);5.录取通知书、学费、住宿费以及相关致困支出佐证资料;6.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提供近期诊断证明,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书;7.单位公示材料;8.职工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上交纸质版,一式一份,要求资料清晰可见,无涂改。
三、申报否决条件
1.职工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生;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4.职工及家庭成员实际拥有2套 (含)以上房产的;5.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或机动车实际购买价值超过15万元及以上的。
四、申报方式
于8月20日前将《2024年金秋助学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和纸质资料上报兴山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袁小清
联系电话:0717-2583038
电子邮箱:398229574@qq.com
来源 | 兴山工会公众号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张雅莉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