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高、中考试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高、中考试期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本县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必须在高考、中考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二、在县城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噪音,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6月5日至9日、6月19日至22日期间配合高、中考,全天停工。
三、从6月5日0时至6月9日19时,6月19日0时至22日17时,县城内各种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酒吧、网吧、电影院、体育馆、广场音乐等)一律停业。
四、高、中考期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强音的方法,制止噪音污染。
五、高、中考期间(6月5日至6月9日、6月19日至6月22日),特别是6月8日下午,考点周围社区、村组居民禁止燃放鞭炮和红白事高音噪音。
六、高、中考期间禁止各类无人机在考点周边上空飞行,考点周边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方案由公安交警部门另行发布。
七、从6月5日至9日、6月19日至22日一律不接待外来演出团体的演出,不接待各类商品促销活动和团体性宣传活动。所有在此期间举行的婚宴、生日宴及各种个人的庆祝活动,一律不得在公共场所使用乐队、鼓号队。
八、对违反本公告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教育、制止。对严重影响高、中考事件发生的当事人以及所涉及的单位要严格追究治安责任。
九、县一中校园周边地区环境安全作为重点监测对象,欢迎广大群众对噪声污染事件随时举报。举报电话:110
2024年6月3日
来源 | 兴山县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