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这一补助开始申报 2024-05-10 09:08 0 为保障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拟对本县2024年有组织的外出务工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兴山县已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省外或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凡已申请享受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一季度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此项政策)。 二、补助标准省外务工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发放交通补助。 三、申报时间全年分四个季度进行申报,二季度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请各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申报。 四、申报程序1.个人申报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提供准确务工地、务工单位,及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向户籍地村委会申请。2.村级汇总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汇总填写《兴山县2024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公示名册》并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兴山县2024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名册》签字盖章,报乡镇复核。3.乡镇复核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核实无误后,汇总填写《兴山县2024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名册》、《兴山县2024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汇总表》,送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镇、村申请材料原件一并报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4.县审核拨付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会同乡村振兴局审核并公示,公示后将补助拨付至脱贫人口银行卡账户。5.联系电话兴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717-2588079 来源 | 兴山县人社局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