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住院、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申报流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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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近年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衰竭等重特大疾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这些疾病不但给患者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更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城乡困难群众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就会把原本困难的家庭推向更加不幸的深渊。

“病魔无情人有情,大爱无疆暖人心”。兴山县红十字会始终把人道救助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精准救助,助力兜牢社会救助民生底线。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联合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联等单位发起兴山“重大疾病保障”项目,共募集资金34万元,已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95人共计16万元,每一分筹集资金都用到了刀刃上,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滴水成河,聚沙成塔。”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爱与温暖的社会,每个人的力量都可以汇聚成一股强大的洪流,每一份小小的捐款都将成为他们战胜病魔的力量。2024年,我们再次发起重大疾病保障项目的捐款倡议,希望广大爱心人士及企业伸出援助之手,并发动您身边的朋友一起,为特殊困难群众筑起一道抵御病魔的长城,为兴山“重大疾病保障”公益筹资项目助力!

使用情况县红十字会将及时通过公众号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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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方式

(一)线上捐赠:直接参与捐款。

实名捐款: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左上方“🏠”首页图标→再点“我的”确认授权后可更改为实名制→再次扫码小程序码进入项目捐款界面点击“捐一笔”→选择金额或自定金额→点击确定→输入支付密码,完成捐赠。

匿名捐款: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项目捐款界面点击“捐一笔”→选择金额或自定金额→点击确定→输入支付密码,完成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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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捐赠:

1.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兴山县红十字会
开户行: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2010000005785478

2.扫码捐赠(微信/支付宝/云闪付)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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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兴山县丰邑大道16号210办公室

联系方式:18008603555(李发成)

捐赠人通过银行转账的,请务必备注“腾讯公益”,转账捐赠统一由兴山县红十字会开具“湖北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可依法抵扣税金,兴山县红十字会提供捐赠人咨询及服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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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时间

4月29日-5月31日

集中捐款时间为5月7日-5月9日。



2024年兴山县红十字会

重大疾病住院救助申报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什么资料?

在哪里申请?

下面小编一一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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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对象



(一)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困难的本县户籍群众。

(二)患重大疾病的在本县区域内工作生活3年以上并在我县参加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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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疾病病种



1.一类疾病:指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含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

2.二类疾病:指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主动脉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急慢性重症肝炎、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重症糖尿病、消化道出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症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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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助标准



(一)人道救助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患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的,按照大病住院个人医药费经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核报后,扣除已享受的其他惠民等优惠减免,根据核定的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人道救助。

1.住院医药费个人自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年度最高救助2万元;

2.住院医药费个人自费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年度最高救助1万元;

3.住院医药费个人自费数额在20万元以下但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实施特殊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8000元。

(二)儿童专项救助(18岁以下)

1.器官和骨髓移植手术最高救助2万元;

2.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最高救助5000元;

3.其他患重大疾病(除1、2外)的困难儿童实施特殊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1万元。

4.对患一、二类疾病的患儿在康复期实施营养救助,最高救助不超过1000元。

(三)应急救助

按照“救急就难”原则,对急性白血病首次住院、儿童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首次住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期间、器官和骨髓移植手术期间患者应急救助5000元。

注:同一申请人人道救助和儿童专项救助可以叠加享受,但1年只能救助一次。

(四)救助时限

个人医药费自付费用的计算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受理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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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



(一)兴山县红十字会“重大疾病保障项目”救助申请表。

注:救助者需向乡镇红十字会领取救助申请表填写。

(二)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医保局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救助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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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程序



(一)由救助者向乡镇红十字会提交救助申请。

(二)乡镇红十字会组织村(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审批。

(三)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经资料核对和走访核实情况后,提交评审会议评审。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评审(应急救助及时评审)。评审结果及时在县红十字会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后,无异议,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四)重大疾病救助金由兴山县红十字会直达到救助对象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账户。




为有效地对兴山县困难群众提供救助,
充分发挥中医药重大疾病治疗、
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兴山县红十字会拟对
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困难居民
开展中医门诊诊疗救助。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什么资料?

在哪里申请?

下面小编一一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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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
1.本县户籍,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困难,且在我县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非本县户籍,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困难,在本县区域内工作生活3年以上并在我县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救助病种:

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含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


救助标准:
年度最高救助500元,救助不设起付线,仅限于当年使用,不结转至次年。


救助范围:
中医中药。


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兴山县中医医院古夫门诊部(兴山县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救助时限: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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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程序

1.由救助者向乡镇红十字会提交救助申请,申请者需填写《申请表》一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

2.乡镇红十字会组织村(社区)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审批。

3.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经资料核对和走访核实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评审。评审结果及时在县红十字会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后,无异议,再开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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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门诊救助金按年结算,资金直达县中医医院账户。

2.申请人(或监护人)必须保证救助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求助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兴山县红十字会只在医疗费用上给予受助患者支持,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医疗风险,均由医患双方明确责任、自行协商解决,兴山县红十字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来源 | 兴山县红十字会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