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
“扫黄”指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
“打非”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违禁出版物是指以否定党的领导,颠覆国家政权为最根本目的的国家严禁出版的非法出版物。主要包括: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1.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2.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家庭、学校教育缺陷的因素,也有社会历史与现时的诸多原因。但是,淫秽、色情、凶杀、恐怖的电影、电视、录像、图书刊物等黄色传媒及对青少年犯罪起着直接诱发作用,为此,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活动,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对广大青少年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应该积极宣传教育青少年,远离“黄”与“非”,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举办“扫黄打非”现场咨询、知识问答、有奖问答等活动,向群众派送“扫黄打非”举报宣传册。利用社区内宣传栏、展板等平台悬挂宣传标语,运用宣传资料进小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黄打非”的意义。广泛利用社区农家书屋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挤占非法出版物生存空间。 作为家长,我们应多与子女沟通,实时了解子女情况,积极宣传教育引导;为孩子选择合适的课外读物,指导孩子课外阅读,教会孩子文明用书;教会孩子文明上网,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网站。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识别能力。学生应该增强自身的自控能力,自觉远离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口袋书”图书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来源 |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