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好头盔 安全出行 文明交通 从“头”做起

“忘了,没戴!”

“太热,没戴!”

“发型会乱,没戴!”

“麻烦,我只骑一段就到了,没戴!”

......

面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不戴安全头盔的种种理由

兴山交警坚决说“不”


为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兴山交警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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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过程中,根据交通流量特点,突出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管控,科学部署警力,成立执法小分队,在主要路口、路段设置执勤点,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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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首次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予以教育警告,让广大群众知晓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对第二次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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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的作用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曾发表公报,骑乘摩托车等两轮交通工具时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何正确使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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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小小头盔作用大

关键时刻能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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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头盔


来源 | 兴山公安交警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