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还能这么用!

好消息

建造自住住房

可提取公积金了

如何办理呢?

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宜昌区域内自主产权的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所需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借记一类卡。


3、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不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打印查询结果)。


5、自然资源和规划或住建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


6、翻建的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7、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


注意事项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有效时间为:建房行为发生时间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3、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后向所在地公积金营业部申报,须经提取调查岗现场调查、核实建房的真实性。


4、提取额度:提供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所载金额,不得低于工程造价或提取额的30%;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建住房的总价款。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

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宜昌公积金中心当天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建造或者翻建自住住房和装修房子概念不一样,大家别混淆了哦!目前,装修房子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呢。


来源 | 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