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树”“县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名片”,是城市地域、人文特色的浓缩和象征,是城市生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牌,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兴山、建设生态美丽兴山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县树”“县花”征集活动,请广大市民朋友踊跃参与。
评选程序
征集评选工作从2024年4月1日开始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具体程序包括:推选发动、市民投票、专家评审,审定审议、宣传推广。
评选标准
(一)地域性。“县树、县花”选择有自然分布或栽培历史悠久的乡土树种,适应兴山自然条件,生长良好,繁殖、栽培容易,种植区域广,全域绿化广泛选用。
(二)文化性。“县树、县花”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彰显人文景观和地方特色,具有象征意义,反映昭君精神。
(三)观赏性。“县树”树形高大优美,枝繁叶茂,适宜作为行道树和庭院观赏树。“县花”花形优美,花姿雅致。社会认同感强,喜闻乐见,深受市民喜爱。
(四)历史性。“县树、县花”种植栽培历史悠久,蕴含丰富的文化内容,一定程度反映兴山历史,市民认可度高。
(五)经济性。“县树、县花”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一定的经济价值,有广泛培育栽植的发展前景。
(六)法定性。“县树、县花”评选既要坚持“尊重民意”的原则,又要按照法定程序评选确定。
评选方式
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推荐:
(一)调查问卷。请广大市民朋友微信扫码参与。
(二)电话参与。兴山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7-2585170。
来源 | 兴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