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惠民措施
HAPPY NEW YEAR
为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春节期间来兴、返兴、在兴群众的“幸福感”,兴山交警在春节期间推出系列惠民举措,助力广大市民欢度春节。具体有哪些?赶紧来看看吧!
2月10日(正月初一)至2月17日(正月初八)春节假期期间,每天9时至16时,兴山交警车管所办证大厅正常开放,车驾管业务照常办理。地址:古夫大桥头邓家坝,电话:0717-2581703。
对非鄂E籍来兴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未造成交通拥堵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以教育提醒为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经民警现场查询,驾驶人驾驶证、机动车状态正常且保险齐全的,现场收集相关材料后予以放行。
发生机动车之间的轻微财损交通事故,驾驶人对责任无异议的,可以登陆交管12123APP进行自行协商快处,驾驶人对责任有异议的可在现场等候快处警员处理、也可在固定证据后前往就近交警部门(派出所)处理。
自1月30日(腊月二十)10时至2月18日(正月初九)8时,小型汽车可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在古夫城区内除严管路(昭君路、站前路、黄色网格线路段),以及人行道、消防通道、公交车站、十字路口50米范围内路段以外的道路停放。
特别提醒:1.小型汽车须在道路右侧单排、顺向、靠边依次停放,次干道仅允许车辆在一侧单边停放。2.严禁多排、横向停放。3.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不得堵塞交通。尤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右转弯车道、小区及单位出入口。4.对违反前三项的乱停乱放行为将拖移车辆并处罚。另请车内留置挪车电话,以备急时之需。
Happy New Year
兴山交警提醒
来源 | 兴山公安交警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