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起,启用这些电子抓拍设备

关于启用部分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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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行车、停车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兴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2月5日0时起正式启用古夫镇、南阳镇、水月寺镇等部分电子抓拍设备(具体点位附后),对违法停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录入。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兴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9日

附:抓拍设备具体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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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
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兴山公安交警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