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24年兵役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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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2024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全县男性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2024年12月31日以前,凡户籍在兴山县内,以及县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适龄青年18到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要进行信息核验。参加兵役登记并不意味着当兵。
三、登记方式:
(一)网上注册信息。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陆“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兵役登记网址:http://www.gfbzb.gov.cn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正面照片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现场确认;符合预备役条件的,进行预备役登记。
(四)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乡镇武装部根据初审初验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服、缓服、免服、不得服役等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服现役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验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审初验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因此,不进行、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将追究法律责任并会影响个人部分社会事务的办理。
五、咨询受理: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微信搜索关注“湖北征兵”或电话咨询。市、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宜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091022、6091031
兴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580266、2581550

兴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 | 兴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