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电动汽车充电价格有变!

11月20日

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

自2023年12月1日起

湖北省将分三个时段试行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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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范围 


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时电价政策。

 二、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平段7:00-17:00,高峰时段17:00-23:00 (其中20:00-22:00 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平段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对应标准;高峰、尖峰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1元、0.2元低谷时段用电价格以平段电价为基准,每千瓦降低0.15元。

 三、执行方式 

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产权主体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或调整分时电能表,更换或调整完成后次月开始执行。分时电价政策选定后执行周期不少于12个月,不选择执行分时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四、有关要求 

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电网企业要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按照方便用户的原则,及时安装调整相关计量装置。新建的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原则上采用智能设施,满足有序用电和电力需求响应要求。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来源 | 长江云新媒体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