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持政策
一、粮油产业
投入90万元,用于扶持实际种植优质水稻的农户、市场主体,按照300元/亩的标准给予良种良肥良法补贴。
投入225万元,用于实施油菜轮作项目。支持油菜轮作1.5万亩,按150元/亩的标准给予种子、肥料等物化产品补贴和耕种费用补贴。
二、柑橘产业
全县计划投入760万元,扶持柑橘产业发展。
(一)精品果园建设
精品果园建设项目2个,每个项目果园面积不少于500亩,每个项目奖补50.00万元,合计100.00万元。
(二)病虫害绿色防控
以大实蝇为主的虫害绿色防控120.00万元;以溃疡病为主的病害防控40.00万元,合计160.00万元。
(三)老园品种改造
扶持柑橘老园品种改良500亩,每亩补助1000元,合计50.00万元。
(四)采后加工处理
支持新建柑橘采后加工生产线1条及配套厂房设施,合计450.00万元。
三、茶叶产业
全县计划投入125万元,扶持茶叶产业发展。
(一)种植基地建设
茶树新品种培育、推广以及古白茶树示范区建设项目100万元。
(二)加工厂提高
对茶叶加工厂实施清洁化改造,每家企业奖补5万元,计划扶持5家,合计25万元。
四、畜牧产业
投入90万元,用于支持生猪生态养殖示范村建设(全县3个),每村补贴30万元。
投入100万元,对新建或改扩建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场进行补贴(全县2个),每个补贴50万元。
投入5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山羊养殖场2个(年存栏200只以上)、标准化肉牛养殖场2个(年存栏100头以上),山羊养殖场每个补贴10万元、肉牛养殖场每个补贴15万元。
投入239万元,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和强制免疫补助。
五、核桃、油茶产业
投入85万元支持核桃产业发展,其中:
(一)高标准示范园。面积85亩,投资17万元。
(二)补植补造2000株。每株苗木补助20元,计4万元。
(三)高接换优1000亩。每亩15株,每株35元,计52.5万元。
(四)高接换优早产丰产试验示范1000株。每株65元,计6.5 万元。
(五)科技推广。核桃优树保护100株,每株补助500元,计5万元。
投入165万元,对新建油茶示范林按1500元/亩标准补贴;对改造低产油茶林按500元、亩标准补贴。
六、中药材产业
投入100万元用于中药材产业发展。其中,45万元用于扶持中药材良种选育繁育基地建设(新建3-5个基地),55万元用于扶持中药材生态种植(指林下种植、立体种植、间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新建5-8个基地)。
七、蔬菜产业
投入40.5万元用于蔬菜产业发展,其中10万元用于扶持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新技术应用;20万元用于扶持新建设施蔬菜;10.5万元用于扶持发展昭君眉豆。
(一)蔬菜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新技术应用
1. 扶持对象: 开展新品种引进示范或新技术应用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及农业科研机构。
2. 规模要求: 新品种、新技术全县扶持2-3个。新品种示范面积不少于3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新技术应用面积不少于200 亩。
3. 补贴标准: 每个项目补贴3-5万元。
(二)新建设施蔬菜政策
1. 扶持对象: 新建设施蔬菜的新型经营主体(包含种植大户)。
2.扶持标准: 10元/平方米(以棚内面积计算为准)
(三)昭君眉豆政策
1. 扶持对象: 按照“谁种植、谁享受政策”的原则,扶持通过自有土地或流转土地种植昭君眉豆的新型经营主体(包含种植大户)。
2. 基地标准: 种植面积不少于10 亩,且相对集中连片,间(套)作的按比例折算面积。
3. 扶持标准: 500元/亩。
八、烟叶产业
投入1200万元对符合“种植云烟87品种+在合同签订磅组交售烟叶”的合同种植主体给予政策补贴。
(1)烟地保育冬耕补贴。按50元/亩标准补贴面积2.92万亩,计146万元。
(2)复种菜薯轮作补贴。按160元/亩标准补贴采用“良 种+良肥”种植菜薹0.4万亩,按50元/亩标准补贴种植红薯面积0.1万亩,计69万元。
(3)均衡营养良肥补贴。按照70元/亩(或0.7元/公斤)的标准给予补贴面积2.92万亩,计204.4万元。
(4)设备配套烤房补贴。村委会统建密集式烤房,验收合格后按4万元/栋的标准给予补贴,烟农自建标准密集烤房,验 收合格后按照1万元/栋的标准给予土建和通供电部分补贴,测绘部分按1000元/处,烤房设备87套,计563.1万元。
(5)农机农艺融合机械补贴。购置移栽机、施肥机、抑芽枪、外置式燃烧机、覆膜机等烟叶设备和农机,计50万元。
(6)替代木柴燃料补贴。按250元/吨生物质颗粒(交售烟叶:生物质颗粒=1:2)标准补贴,计112.5万元。
(7)烤烟等级导向补贴。按1元/斤的标准对中桔一等级 进行补贴,按0.5元/斤的标准对上桔一等级进行补贴,计55万元。
违背合同约定种植劣杂品种(非烟草部门提供的其它品种) 或不在合同签订磅组交售烟叶的烟叶种植户除不享受以上政策外,2年内不享受烟叶、菜薹产销计划和相关服务。
来源 | 兴山三农微信公众号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