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全县居民朋友们: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推行火化,是对千百年来风俗的挑战,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长期以来,我县实行土葬,到处坟头林立,与生态宜居和美乡村建设极不协调。根据《兴山县殡葬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火葬的通告》等规定,县政府决定自2023年9月16日零时起,古夫镇夫子社区、龙珠社区、丰邑社区、北斗社区;昭君镇香溪社区、小河社区推行火葬;2024年9月16日零时起,古夫镇深渡河村、麦仓村、古洞村;昭君镇陈家湾村、响滩村、昭君村、金乐村;南阳镇阳泉村、营盘村推行火葬。火葬区内居民火化后要集中安葬在公墓区、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不得乱埋滥葬,不得骨灰套棺下葬。倡导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抛撒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非火葬区居民进行火葬。

我县已在张家河墓区建设完成火化墓地,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及火化设施已具备火化条件,新增有关火葬殡仪服务项目,如告别仪式、骨灰交接、骨灰寄存等。同时,张家河殡仪服务中心公众号(后附二维码)推出预约服务(火化预约、接运预约、骨灰寄存预约)、网络祭扫等服务。张家河殡仪服务中心电话:0717-2581586。

推行火葬是一件利国利民、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我们强烈呼吁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节俭办丧,文明办丧,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对于造谣、蛊惑、干扰、煽动、阻碍、破坏殡葬改革的,涉及到的党员干部职工将严肃处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兴山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来源|兴山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郝小芳

编审|夏禹

终审|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