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兴山县教育局发布
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今年兴山一中的招生计划为561人(统招生计划为113人、分配生计划为448人),兴山县职教中心的招生计划为375人。
分配生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办学水平、学生学业状态、均衡发展调节指数等因素进行分配。必须同时具备:1.具有现就读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随父母正常工作调动且具备异动条件的转入现就读学校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综合素质评价得分12分及以上。3.体育考试得分30分及以上。
分配生资格审查6月29日之前完成,由学校初审汇总,填写《兴山县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报县教育局审核。
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为:实验中学184人;黄粮中学41人;昭君中学62人;古夫中学(原古夫中学应届生)137人;古夫中学高桥班(原高桥中心学校应届生)13人;古夫中学水月寺班(原水月寺中心学校应届生)11人。
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公布之后,考生分别到校填报志愿,高中阶段学校均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
今年实行属地录取,设录取资格线,2023年达到我县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参加高中招生录取,采取先统招、再分配、有余位继续统招的方式进行。
统招生采取全县统一划线录取;分配生录取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录取时将依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资格线上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自动调节为统招生计划,再面向全县统一划线录取。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单科分数和优录条件的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中职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后在网上进行,凭考生志愿按计划办理录取手续,往届生凭初(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等按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来源 | 兴山教育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