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兴山县林业局为水月寺镇鑫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送去一份特殊的“行政许可批文”,这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新政策出台后,兴山县享受该惠企政策的第一家企业。
鑫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辉绿岩矿开采、加工、销售等业务。长期以来,为企业配套设施建设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时,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该公司受疫情影响,矿山已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较大。
今年4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相关公告,取消“临时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事项”。
兴山县林业局在收悉公告后,主动对接鑫汇建材公司,为其送去这一惠企政策,为企业减负152万余元,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
同时,兴山县林业局优化办事流程,全力做好各类要素保障,快速、高效地协助办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让该公司迅速复工复产。
近年来,兴山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聚焦“精准服务”,在推动林木采伐许可、临时使用林地许可等事项上,为群众办事和企业发展全程护航,打造“有呼必应”的政商环境,当好“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金牌店小二”。
下一步,兴山县林业局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持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
来源 | 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 | 吴芳芳 张德智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