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三电”筑安全,安全伴随你我他

一、什么是“三电”设施

“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它包括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电信等通讯部门的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空调外机、储电池等内部设施;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放大器等设施。

二、“三电”设施对日常生活的重要性

“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破坏“三电”设施、“三电”设施发生问题会导致全城停电、通信网络中断、广播电视无法收看,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保护好“三电”设施,才能用好电、通好话、上好网、看好节目。

三、对盗窃、损毁、破坏“三电”设施行为的处罚

打击盗窃、损毁、破坏“三电”设施犯罪活动,将对维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的正常和安全运行、保障市民通信畅通、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盗窃、损毁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夏禹

终审 |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