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

2月23日,兴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选军主持召开兴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相关内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兴山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草案)。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政府行政行为主体意识,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维护法制统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法治水平,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兴山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征集、筛选民生实事项目。要精心组织实施、形成闭环管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切实将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办出成效。要提升人大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履职能力。要以“双创”引领人大工作全面发展,围绕二十四字强县工程基本方略,加强研究谋划,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模范实践地上出实招,要持续深入开展“双联”“一线三问五聚焦”等代表活动,紧扣群众所思所忧所盼,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荣、罗耀洲、张学元、李晓晴、谭勇、邓正平参加会议。县领导杨后荣、徐俊,县人民法院院长苗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本元列席会议。

记者 | 黄婷婷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熊勤  

终审 |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