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23年“三农”发展
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
农业配套服务政策
(一)农业科技推广及培训
投入50万元,用于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科技攻关、规划设计等服务。
投入70万元,用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建设高标准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补助、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特聘农技员补助等。
投入60万元,用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及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
(二)农机推广及社会化服务
1.农机购置补贴
投入330万元,按照“应补尽补”原则,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2.农机北斗作业监测终端设备
投入10万元,对在我县境内注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 市场主体、农业服务公司,安装农机北斗作业监测终端设备,每台补贴2000元。
3.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
投入100万元,对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事粮油作物、柑橘、茶叶、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围绕耕、种、防、收等关键环节开展服务的予以奖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投入55万元,用于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资金50万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资金5万元。
(四)土壤普查
投入100万元,用于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五)人工影响天气
投入60万元,用于改建黄粮镇仁圣防雹站、新建水月寺镇树空坪防雹站各15万元,共计30万元;在重要河流、旅游景区、观测盲区择优新建或升级5个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共30万元。
本台综合报道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熊勤
终审 |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