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兴山县“三农”发展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解读(三)

兴山县2023年“三农”发展

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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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政策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投入600万元,统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环境整治、污水处理、水利和农村道路等公益设施管护,其中480万元切块到乡镇用于人居环境日常工作开展,120万元用于考核奖励。

2.农村厕所革命

投入60万元,建改农户卫生厕所400户,每户补贴1500元。

3.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

投入70万元,用于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遴选农业生产主体,在全县建立2个千亩示范区,8个百亩示范片,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试验示范,推广使用配方肥、种植绿肥,构建配方肥供应网络。

4.农村住房安全巩固提升

投入200万元,支持农村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经农村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组或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拆除新建的,宅基地面积在县管控范围内,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每户奖补3万元;经鉴定为C级危房修缮加固改造的,由相关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 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 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 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每户奖补1.4万元,其他一般农户每户奖补6000元。

5.秸秆综合利用政策

投入100万元,对养殖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回收秸综合利用的,按50元/吨标准补助。

6.共同缔造小型“以奖代补”项目

投入1500万元,支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农村小型“以奖代补”建设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 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小型水源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及乡村旅游配套设施等农民共谋共建项目。(具体参照《兴山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农村小型“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7.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建设项目

投入100万元,用于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建设项目。

8.生态建设

投入1216.63万元,用于兑现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补贴,共计88.89万亩。

投入2582.8万元,用于兑现天然林停伐补助,共计187.84万亩。

投入738万元,用于在脱贫人员中聘用的1845名生态护林员工资,每人每年4000元。

9.农村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

投入80万元,用于农村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


本台综合报道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熊勤  

终审 |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