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批、免存一批、替代一批,近日,兴山实行“三个一批”模式,全面取消涉企保证金12项,成为宜昌市唯一无涉企保证金县,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政府主管部门向企业收取涉企保证金的初衷是保证缴纳方完全履行义务,维护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交易秩序,但是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越多,缴纳的涉企保证金数额越大,资金负担就越重,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兴山县营商办负责人介绍,为此,今年兴山县大胆创新,在全市率先对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的12个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构建以信用等级分类收取机制,对涉企保证金事项能减尽减、能降尽降、能退快退,对必须收取的涉企保证金,引导企业以保函、保单替代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打造宜昌市第一个无涉企保证金县,为企业控成本、减负担,已免收涉企保证金2.25亿元。
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取消一批、免存一批、替代一批。取消一批,取消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累计免收保证金2.19亿元、清退保证金542.14万元,惠及企业1642家。免存一批,将信用变资金,对信用等级达到A级、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合同额度低于300万元且前一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3项指标中,满足任意一项的企业即可免存工资保证金。目前,共免存工资保证金383万元。替代一批,对信用评价在B级和C级企业,确需缴存涉企保证金的,可采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替代现金形式的涉企保证金。目前,共有52家企业以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单替代保证金,减少占压资金1324万元。
“取消涉企保证金后,并不弱化对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的监管。”兴山县营商办负责人说,该县强化质量保修监管,加强项目保修巡查,督促企业按时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同时,强化部门联动检查,建立人社、住建、科经等部门联动检查工作机制,畅通投诉渠道,专人受理企业违法投诉,对问题线索统一立案、集中调查、分类处置,依法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对不履行责任的企业列入失信行为名单,恢复收取涉企保证金,在投标准入、企业融资、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目前,全县55家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1.5亿元,25个施工企业积极履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义务。10月28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兴山县:控成本 减负担 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推广兴山经验。11月7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对兴山县打造无涉企保证金县予以通报表扬。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王铁|通讯员 蔡明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