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切实提高摩托车(电动车)注册登记率、检验率、投保率、遵章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全县交通实际,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兴山交警将从11月1日起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综合分析、总结历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车)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对以下摩托车(电动车)易肇祸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2、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未投保交强险、拼(改)装、达到报废标准(已注销)车辆及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3、骑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4、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小型汽车停车位停放,及其他乱停乱放行为。
5、违法载人。
6、冲闯红灯、逆向行驶。
从确保交通安全、保障道路畅通、维护交通形象等角度出发,对以下区域、路段进行重点整治。1、古夫城区及各乡镇集镇,尤其是城区胜隆商都及各超市、各乡镇农贸市场周边商圈。
2、学校、医院周边。
3、国省主干道及各乡镇重要交通节点、重点农村道路。
通过对交通流量、群众出行规律等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下列时段为重点整治时段。
1、早晚集贸市场出摊、收摊高峰时段。
2、学生上下学时段。
3、农村红白喜事时段。
4、集体劳作、采摘、秋收时段。
5、恶劣天气时段。
交警大队抽调警力,成立执法小分队,与各派出所联勤共治,对国省道及农村道路根据各辖区实际情况,在主要路段、交通节点设立检查点,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拦截查处,拆除非法装置进行收缴。古夫城区划分网格,各执法小分队常态化开展违法查纠整治。同时,每周至少在古夫城区开展三次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对超市、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整治,该拖移的拖移,该暂扣的暂扣,净化重点区域交通环境。驾驶员朋友,您好!
为确保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冲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未投保、拼改装、报废(注销)车辆及超标电动车上路,骑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占用消防通道、小型汽车停车位停放及其他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车祸猛于虎,安全靠大家。在此,我们衷心提醒您:谨慎驾驶,安全行车,牢记并做到六个“千万不要”:
一、千万不要不戴头盔。驾乘摩托车时,如果不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后头部很容易受伤,并加重伤害后果。所以,驾乘摩托车请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千万不要超速行驶。驾车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车速,特别在城区繁华道路、弯道、桥梁、窄路和视线不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或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更要严格控制车速。
三、千万不要违法装载。要按照核载人数或载质量装载。超载行驶,很可能会导致刹车效果和车辆稳定性降低,引发交通事故。摩托车切忌违法载人,以免发生意外。
四、千万不要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部分是因为少数驾驶员不懂或不遵守交通法规。因此,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请一定不要驾驶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千万不要乱停乱放。乱停乱放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造成交通拥堵,而且易诱发车辆剐擦事故,还有损交通整体形象。遇突发情况时,还可能影响抢险救援车辆通行,延误抢险救援最佳时机。因此,请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场所或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六、千万不要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车前要保持头脑清醒,不得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驾车时要精力集中,不得有吸烟、接打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驾驶员朋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不能“彩排”。为了尊重生命、珍爱生命,请谨慎驾驶、安全行车!
(来源:兴山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