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委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决策部署在兴山落地生根

10月21日,兴山县委书记曹宏伟主持召开兴山县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工作座谈会。他强调,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做好结合文章,明确责任,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争取尽快拿出意见和方案,推动市委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决策部署在兴山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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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讨论研究兴山落实市委关于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意见的思路和具体措施。县发改局、县委政研室主要负责人依次汇报相关工作准备情况,县级领导、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曹宏伟指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省委要求宜昌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市委已经专门出台意见,并要求县市区制定落实方案和项目清单。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高度,站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大保护和宜昌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高度,认真谋划好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争取尽快拿出意见和方案,推动市委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决策部署在兴山落地生根。


根据兴山实际和特点,科学规划,找准定位,进一步明确争创全省“两山”转化样板的实施路径

曹宏伟要求,要做好结合文章。要把意见和落实方案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相结合,与省党代会报告和省委书记王蒙徽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市委关于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意见和副省长、市委书记王立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六争创、六中心”奋斗目标相结合,根据兴山实际和特点,科学规划,找准定位,进一步明确争创全省“两山”转化样板的实施路径。


密切加强配合,明确部门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理清意见和方案基本框架及总体布局

曹宏伟强调,要明确责任。要密切加强配合,明确部门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理清意见和方案基本框架及总体布局。要突出对标对表,体现重大战略,提出鲜明目标,用足红利条款,明确约束条款, 围绕准确把握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对兴山的总体要求、打造长江重要支流香溪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的全新样板、绘就兴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画卷、探索兴山两山转化新路径、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新家园、完善工作机制等六方面要求,共同完成好意见和方案起草工作。


县领导王克品、万茜、马正波、陈荣、龚大林参加会议。


记者 | 吴健

编辑 | 郝小芳

编审 | 熊勤  

终审 |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