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纪委监委公布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阶段性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兴山县纪委监委强化统筹协调,聚焦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养老社保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现将1-9月阶段性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01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

截至目前,县财政局组织县民政局、农业局、移民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等主管部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核查工作,发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问题3个,涉及补贴项目2项,涉及金额1.88万元,其中追缴退回资金0.651万元,返还发放资金1.229万元,督促全部整改纠正到位,并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8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



02


不合理医疗检查、“三假”

(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各类监督检查方式共发现问题360个,追回医保资金共计172492.25元。其中,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发现问题70个,主动退回医保资金172042.58元;智能审核发现问题8个,追回医保资金449.67元;对19家定点零售药店、26家诊所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处理;核实“三假”违规问题282个,涉及违规资金4228.09元,已向相关医疗机构下发关于追缴违规支付医保基金的函,违规资金正在追回中。县卫健局督促全县10家医疗机构围绕“不合理医疗检查”开展自查,上报不合理检查问题22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同步发现不合理用药、诊疗行为11人次,已完成整改退费3536.29元。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3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



03


中小学校食堂服务

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

通过广泛开展自查,同时县纪委监委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对全县20所中小学进行全面检查,查处问题33个,督促全部整改完毕。围绕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不交费或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学生饭卡结余资金清退不及时等五大类问题开展全面清理,共清理、清退、补缴餐费等费用共计453898.89元,提醒约谈相关人员15人。出台并规范了《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兴教字〔2021〕4号)等制度5个,全县食堂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食堂真正办成师生服务型食堂、家长学生满意食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人。



04


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356户次,排查风险隐患问题30个,限期整改26个,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4.3342万元。清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74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20个,限期整改19个,立案查处1起,罚没金额1.2万元。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1场次,监督抽检校园周边食品、餐饮自制食品、网红食品、复用餐饮具86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复用餐饮具12批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人。


05


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全县6个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的服务企业签订了《清清楚楚公示 明明白白收费》承诺书,在全县6个小区张贴专项整治公告和专项整治举报小程序二维码,组织6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设置物业服务信息公示牌,发布物业服务项目光荣榜•曝光台一期,曝光物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企业1家。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发放管理法规、常识手册等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累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3起,已办结2起,1起正在办理中,约谈物业企业2家。


06


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

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

县人社局通过风险排查、数据核查、业务稽核等方式,发现问题21个,均整改完成,追缴社保基金8.95万元。针对重复参保、冒领养老待遇等重点问题,下发《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提示函》15份,有效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兴山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建立约谈、举报奖励机制。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杜绝风险隐患。发布《关于打击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受理有关投诉举报事项的公告》,及时公开电话和邮箱,妥善处理来电反映问题1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9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