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以案释法 共同缔造美好环境

近日,兴山县法院到榛子乡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搬到非法狩猎易发多发地,向群众展示身边案例,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案件被告人多次进行非法狩猎,所获猎物系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小麂等,相关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受到相应法律的惩处。榛子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代表共4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家门口”的法槌声直击心灵,宣判词振聋发聩、发人深省,县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把违法犯罪企图消除在萌芽,把法治理念根植于群众心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通讯员 杨虹宜 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