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省防指于6月25日14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市防指于6月26日18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26日夜间至27日,我县将有一次中到大雨、局部暴雨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雨量40~8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30~50毫米,阵风可达8~11级。

根据《兴山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究,县防指定于6月26日20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IV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开展响应行动,全力迎战强降雨过程。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党政领导坐镇指挥制度;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传递,落实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三是加强地质灾害、山洪危险区、水库堰塘、农村危房(土坯房)、涉河工地、漫水桥等重点部位巡查管控,按照“八个必转”要求,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四是做好应急队伍备勤和物资器材准备,确保第一时间用得上、救得下;五是加强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遇突发灾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响应期间,请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5时前将应急响应行动情况报县防办,联系人:邓星华,电话: 2525119,邮箱: 409286555@qq.com。

兴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26日2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