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速览(二十二)】特色产业专业村培育政策操作办法 2022-03-15 08:59 0 2月8日, 中共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兴山县2022年“三农”发展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通知,今天解读兴山县特色产业专业村培育政策操作办法。一、扶持政策投入70万元,选取10至20个村(脱贫村优先)实施特色产业专业村培育工程。二、基本要求1.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发展目标,由农业龙头企业与培育村对接,挑选适合当地的生态特色品种,镇村组织有能力有意愿群众按照标准种养,企业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加工销售,对市场主体、村、农户分别进行奖补。2.采取多种形式运作,建立与农户增收紧密联结的运行机制,具有辐射带动全村产业发展的能力,并根据特色产业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三、操作办法1.制定方案。2月底以前,由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各乡镇、龙头企业、拟培育村对接,共同研究确定拟发展产业,制定培育方案。2.指导实施。村委会在乡镇人民政府、龙头企业的指导下负责项目实施,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龙头企业负责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帮助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3.据实验收。7月底以前,各乡镇村完成产业发展任务,县乡村振兴局、乡镇政府、龙头企业、村委会适时开展联合验收,并将验收资料和拟兑现金额在乡镇和村分别公示7天,乡镇政府对验收过程、结果及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4.资金兑现。待农产品收获完成后,由龙头企业不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销售,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验收情况对龙头企业、培育村、农户进行奖补。 (来源: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