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速览(十九)】社会化服务耕种管收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2月8日,

中共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了
《兴山县2022年“三农”发展
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通知,
今天解读
兴山县社会化服务
耕种管收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一、扶持政策
投入135万元对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事粮油、柑橘、茶叶、蔬菜、中药材(草本)等特色产业,围绕耕、种、防、收等关键环节开展服务的予以奖补。
二、基本要求
(一)规范化要求。县内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的服务主体、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守法经营,无不良备案记录,社会形象良好;有独立的财务核算;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给提供服务人员购买了相关保险。
(二)服务能力要求。有具备专业资格的农机操作人员;年度各环节累计服务面积折算标准口径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0.36A+0.27B+0.1C+0.27D,其中A、B、C、D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累计服务面积);拥有与承担计划服务面积相匹配的农机设备。
(三)其他要求。对某些特种农业产业实施全托管农业生产服务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市场主体和抗疫保春耕表现突出的市场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补助标准
以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承担项目服务主体为服务对象提供价格优惠服务的,按照实际服务面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服务主体给予补助。
(一)全产业类。农机耕整。旱田每季补助30元/亩,水田每季补助40元/亩;工厂化集中育苗。按实际供苗种植面积补助10元/亩;统防统治。单季作物补助15元/亩,单季作物本环节补助最高不超过2次;机械除草。每季补助30元/亩。
(二)特色产业类。粮油作物。机械播种每季补助10元/亩。机械收割每季补助40元/亩;柑橘。专业采摘按采果量补助20元/吨;茶叶。机械采摘每次补助30元/亩,最高不超过2次。机械修剪台刈修剪每次补助40元/亩,重度修剪每次补助30元/亩,不超过1次;中药材。机械收割每次补助60元/亩。烘干加工按鲜货收购加工量补助30元/吨。
(三)全托管生产服务。包括农民以土地入股经营主体并享受当年经营收益比例分红模式(不含定额租金或固定金额分红模式),原则上按单季作物各生产环节所需活劳动投入费用总和的40%给予补助(活劳动投入费用以专家认定为准),单季作物每亩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30元。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经营主体,为本经营主体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纳入社会化服务补助范围。开展特色产业服务因作物品种导致价格与补助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的,服务主体需在遴选方案中提出。
四、实施步骤
(一)主体申报。2月底前,由社会化服务组织向服务对象所在乡镇政府申报,申报单位须规范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乡镇遴选。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对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服务能力进行严格筛选,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公示。乡镇对入选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示。
(四)组织实施。乡镇对承担项目单位下达《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通知书》,承担项目单位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项目验收。项目在12月底进行验收,验收分村级验收、乡镇复查、县级核查三步进行,村委会核实比例达到100%,乡镇政府复查比例不低于30%,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比例不低于10%,县乡村三级均随机核实项目实施情况和群众满意度。
五、政策兑现
验收结束后,服务主体向所在乡镇提交项目实施有关资料。乡镇在对相关资料合规性审核无异议后,将资料复印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提请县政府审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向乡镇财政所拨付补助资金,再兑现给项目实施主体。


(来源: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