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政策速览(十五)】道地药材产业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2月8日,

中共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了
《兴山县2022年“三农”发展
及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通知,
今天解读
兴山县道地药材产业
扶持政策操作办法。


一、扶持政策
(一)创建道地药材专业村。创建5个道地药材专业村,每个村补贴1万元。
(二)道地药材专业村生产基地建设。每个道地药材专业村发展道地药材5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最高补贴10万元)。
二、基本要求
(一)道地药材专业村标准。以村为单位发展道地药材面积大于500亩(邻近村基地相连的可以计算面积),品种不超2个(主导品种为白芨、重楼、柴胡、大黄、当归、百部、苍术、红花等,木本药材必须是当年新发展的)。连片核心示范基地不低于30亩,种植规范,密度合理,有规划、有组织、有方案、有基地板块图、有标识标牌、有带动协议或销售合同、有种植花名册。
(二)发展模式。实行“村委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模式。村委会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新型经营主体自主发展面积不低于100亩(含苗圃基地)。引领农户发展的实施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管理、统一收购销售,带动农户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须订单回收。
(三)扶持对象。创建道地药材专业村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村委会。
(四)扶持办法。通过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种植道地药材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道地药材的农户,发展道地药材面积大于500亩,品种1至2个,每亩补贴200元。专业村由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发展的(不超过3家)按面积比例分配;达到创建标准的村委会扶持创建补贴1万元。
(五)其他要求。通过自种或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种植道地药材的种植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申报、验收时须提供流转证明。同时,不再重复享受其他种植补贴政策。
三、操作流程
(一)申报审核。3月底前,创建道地药材专业村向所在乡镇政府报批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竞争立项方式评审,评审通过的专业村负责实施。
(二)组织实施。5-8月,村委会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自主发展、及带动农户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自主发展的有基地板块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种植标准等资料,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的须有合作协议、产品销售合同、基地板块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种植标准等资料。
(三)验收公示。8月底前,乡镇组织验收,确保种植面积真实、品种统一、农户认可。验收合格后,分别在乡镇、村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将公示照片、验收资料、兑现表等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四)报批兑现。9月底以前,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核实验收资料,明确兑现资金额度,报县政府审批,由县财政局拨款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扶持对象。


(来源:兴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