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山公安劝返一名在逃人员

2月6日,在兴山县公安局昭君水陆派出所的积极工作下,在逃两个月的兴山籍男子向某被成功劝返投案自首,“雷火2022”实现良好开局。

2020年6月,就职于武汉某公司的向某通过伪造公司专用章与文某荣、文某武兄弟签订虚假合同,并成功利用合同诈骗现金6万余元,造成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2021年12月,文某荣兄弟在鄂州市公安局报案。案发后,向某随即离开湖北前往广东,一直藏匿于惠州等地。

1月29日,昭君水陆派出所接到县局指挥中心研判指令,向某可能从广东惠州返回兴山过年。在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连续蹲守后,并未发现向某踪迹。2月4日,民警决定进入向某家中开展工作,此时只有向某妻子一人在家,于是民警便迅速对其妻子开展工作,以此来劝返向某。为确保劝返取得实效,民警随后找来其较信任的亲戚、长辈等继续开展劝说工作,同时对其本人开展普法宣传,讲明利害。

最终,经过多方引导,向某终于动摇,同意投案自首,并连夜从惠州赶回兴山。2月6日,在妻子的陪同下,向某来到昭君水陆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次日,新年上班第一天,鄂州警方赶到昭君水陆派出所,将涉嫌合同诈骗的向某带回继续调查。

“成功劝返给我们新的一年开了个好头,今年我们将持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擦亮最平安山区县这一金字招牌。”兴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