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检察院筑牢公益保护新防线

 12月22日,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大寿带领干警来到南阳镇石门村,对该村一组搅拌站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发现已得到彻底解决。“环境更好了,全村20多户村民在景区开设店铺,销售土特产品,户平增收1万多元。”南阳镇石门村党支部书记王伟远高兴地说。

“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兴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本元介绍,近年来,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碧水保卫战”“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该院办理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类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恢复被污染土地2.3亩、恢复公路绿化1.5公里、清理固体废弃物和垃圾380多吨、增殖放流鱼苗15万尾、支付生态修复金8.1万元,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三峡库区生态修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安装小区直饮水给居民带来了便利,但是要加强监管,确保水质安全。”针对县城和昭君集镇少数直饮水取水点没有水质监测记录、巡查维护记录,从业人员存在违法广告宣传,影响居民公共利益的问题,县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居民直饮水的监管。县市场监督局组织专班对全县直饮水网点开展拉网式检查,取缔违法广告宣传,查处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县卫生监督局加强直饮水抽样检测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消除安全隐患,小区居民喝上了放心直饮水。

该院在宜昌市率先开展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职能部门修缮烈士陵墓3座,更正英烈信息86条,捍卫英烈荣光。不断丰富公益保护内涵,填补社会治理漏洞,消除监管盲点,办理文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新领域案件15件,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凝聚保护合力,推动修缮市级文物1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6万多条。

加强机制创新,探索实施“河长+检察长制”“公益诉讼+多部门联动”“检察院与纪委监委对接”等公益诉讼新模式,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2件,发出检察建议5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为人民群众筑牢公益保护新防线。

(来源:农村新报)

 通讯员 蔡明亭 董君一